買預售遇「延遲交屋」 民眾1前提可向建商求償

▲▼南港,南軟,重劃區,房市,新案,預售屋,買房,南港軟體園區。(圖/記者賴志昶攝)

▲民眾近年來傾向於購置預售屋,但不少人深怕遇到延遲交屋問題。(示意圖/記者賴志昶攝)

記者賴志昶/綜合報導

後疫情時期工料雙漲,不少建案面臨工期延長等問題。不過,當消費者花了一生積蓄買下預售屋後,若遇到交屋延遲該怎辦?專家指出,若遇延遲交屋,買方可依法要求賠償,以1000萬元物件為例,每延遲1日就可要求750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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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樂屋網》統計內政部資料,以往房地產交易糾紛主要以漏水、終止合約和施工瑕疵為主,但從去年第一季開始,交屋延遲糾紛件數逐漸增加,已連續5季排入前5名,件數更暴增至每季超過30件。

▼近4年不動產交易糾紛類型排行前5名。(表/《樂屋網》整理)

面對建商延遲交屋,消費者可以怎麼做?《樂屋網》調研中心經理洪安怡說,依內政部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若延遲交屋的理由是可歸責於建商的問題,如建商管理疏忽、財務調度問題等,建商每晚1日開工或完工,都要依買方已繳付金額的萬分之5支付給買方,且若原訂完工日期延遲達3個月,買方可選擇解除契約,並要求建商退款與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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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安怡舉例,民眾買總價1000萬元的房子,已先支付150萬元的款項給建商。若建商每延遲1天完工,就要支付750元違約金,若延遲達3個月,消費者除可要求解約、退還已繳款項外,建商還要支付150萬元的違約金。

不過,洪安怡也提及,即使建商願意解約,但在解約後民眾可能無法再以當初購入的價格買到同類型、同區域的房子,且解約也可能打亂各種人生規劃,行動前須仔細評估優劣。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莊思敏提醒,前2年房市前景大好,市場湧現出小型建商推案,但如今在全球缺工少料的背景下,再加上升息、囤房稅2.0等出現,使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建商陷入經營困境,除有延遲交屋的風險外,甚至還有部分不肖建商倒閉,所以購屋民眾在選擇建商前,務必挑選口碑良好、經營穩定的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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