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母爆房屋賤賣糾紛 行家點出「法院判決關鍵」


▲日前天母發生房屋買賣糾紛,引發不小討論。(天母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日前天母發生房屋買賣糾紛,引發不小討論。最新一集《地產詹哥老實說》邀請住商不動產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解說交易中違約金的規範、以及法院判決的邏輯。此外,也提醒消費者如何避免自己的房價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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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收聽Podcast《地產詹哥老實說》,解析房屋買賣糾紛。

日前有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訴苦,直指房子被房仲業者賤賣。故事的來龍去脈大概是,一間天母國小附近的3樓公寓,屋主急售,最終以2100萬元、每坪48萬元賣掉,但隔一天屋主就反悔了,認為價格與行情差距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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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屋主還指控,房仲在交涉過程中,沒有如實提供周邊實價登錄資訊。而買方也相當不甘,據po文者說法,買方不斷積極匯錢,並提出若是違約,賣方需賠償最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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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然地,屋主這樣的反應,也多少讓人質疑,是不是簽下合約書後,剛好出現願出更價的買方,所以才急於解約。

▲徐佳馨說,房屋交易違約金上限是總價的15%。(圖/翻攝自《地產詹哥老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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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徐佳馨說明,一般買賣契約書上會有違約條款,在簽約之後,買方不想買了、賣方不想賣了都需賠償,而金額的上限是總價15%,以2000萬元的房子來說,就是300萬元。

徐佳馨說,若交易不幸走上法院,不見得會判到15%,關鍵在於違約者是否有「惡意」。像最常見的狀況是,買方簽約後,發現屋況與認知有落差,這時買賣雙方、仲介業者可能都有責任,賠償金額也不會那麼多。但若是賣方耳聞有人要出更高價,可能就會被法院認定為惡行。

▲常見的解約案例是,買方發現屋況與認知有落差。(示意圖/記者謝承恩攝)

徐佳馨提到,有一種狀況是,買方早把錢付完、交易手續跑完,但賣方死都不肯交出權狀,這時法院就可能判強制過戶。但以此個案來說,買方現不斷匯錢,應也不太可能達成此目的。

另外有關實價登錄,徐佳馨表示,內政部規範房仲需提供實價登錄行情,但提醒消費者留意不肖業者掐頭去尾,所以仍建議要自己做功課,看看周圍有沒有屋齡、產品類別、樓層相近的成交案例。若更謹慎,甚至可啟用銀行鑑價、估價事務所等機制,確保自己的房子沒有被低估。

以本次天母的糾紛個案為例,徐佳馨說,這可能是一種特例情況,畢竟屋主擺明了急售,這時若市場剛好都出芭樂價也沒辦法。另一種特例是,這物件在區域幾乎沒有成交案例,以1樓或附帶露台等特殊戶型為多數,價格較容易出現認知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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