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今(2025)年元旦起,旅館業的備品提供規定有更動,有部分飯店會以販售的方式提供個人衛生用品。就有網友發文表示,現在入住飯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而櫃檯則是一包賣50元,這就讓他很納悶,這不是變相給飯店多賺錢嗎?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男網友在Dcard上,以「取消一次性備品是什麼白痴政策」為標題發文,提到他入住飯店時,才知道現在不會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若有需要,可至櫃檯購買,一包50元。對此,他實在感到不解,這樣有什麼意義?相信多數人如果沒帶,就會吞下去購買,等於變相讓旅宿業者多賺這備品的錢,這個政策有跟沒有一樣,只是苦到旅客要多花錢買備品。
貼文曝光後,底下有網友也回應,「出去玩能便利就便利,還要自備牙刷牙膏是X小?重點是住一晚還沒比較便宜」、「房價又沒有-100元,憑什麼不提供?讓業者繼續賺」。還有網友表示,「牙刷、刮鬍刀我都自己帶啦,但牙膏、沐浴乳、洗髮乳真的沒帶過」。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但也有網友則認為,「還好吧?就跟前陣子的減塑,不提供吸管的政策一樣啊」、「花錢不能阻止你消耗一次性商品,但可以阻止一部分人使用,這樣目的不就達到了」。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昨(13)日表示,環境部在112年7月17日就有發布「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的公告,旅宿業應該於今年1月1日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不得提供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陳列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供消費者使用。
二、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六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但於其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如SPA、三溫暖、游泳池、按摩設施、健身房等。此外,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您可能感興趣】
►住飯店要花100元買備品!他拿到手嘆「更不環保」:就是為了省成本
►方便清理!為何很多人「地板材質不選磁磚?」 網曝3原因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