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都市開發的規劃,廣東深圳有建商曾在2002年告知羅湖區一帶的居民「需要對部分房子進行拆遷」。儘管多數居民都在建商通知後陸續搬走,但仍有一戶人家堅持「不搬遷」,甚至趁機一口氣向建商要求高達人民幣3億元(約新台幣13億元)的補償金。當然,建商也不是省油的燈,索性改變計畫,如今讓這堅守房屋16年的「釘子戶」後悔莫及。
▲「釘子戶」開口要13億,建商開大絕直接繞過「釘子戶」進行拆遷改建。(圖/翻攝自微博/茫茫大海3D)
根據《每日頭條》報導,建商當年在向羅湖區一帶的居民告知「都更計畫」,並承諾給每戶100萬 (約新台幣453萬元)的賠償金後,大部分的居民都相當配合,一一搬離。不過,唯有一間3層樓住宅的屋主,堅稱自己房子的位置優越,不打算搬走,即便建商願意特別給出1000萬的賠償金(約新台幣4530萬元),他仍不妥協,甚至回應建商「考慮到未來增值的部分,除非支付3億元的補償金,否則絕對不會走。」
▲ 16年過去了,屋主仍死守原地。(圖/翻攝自微博/茫茫大海3D)
在雙方多次溝通未果的情況下,建商最後決定「談不攏就算了」,索性修改原先設計圖,直接忽略掉這「釘子戶」,針對周遭的其他房屋進行拆遷、改建。就這樣16年過去了,如今羅湖區高樓林立,從老舊、沒有生氣的小漁村,搖身一變成為繁榮的高品質住宅區,就只有這戶人家的房屋依然保持著「殘破老舊」的面貌,在高樓大廈的環繞之下,顯得格格不入,也相當淒涼。
有網友對此留言表示,「在10幾年前,1000萬元的補償金可說是相當龐大的一筆數字,屋主當時如果有同意建商的開價,早就能用這筆錢購入一間舒適的新家,現在地價也翻了好幾倍。但這屋主實在太貪心,所以最後不但一分錢都沒有拿到,還只能繼續住在這樣簡陋的屋子裡。」
▲屋主最後一毛賠償金也沒拿到。(圖/翻攝自微博/茫茫大海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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