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新聞事件無關。(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房東坐地起價?一名網友透露,近日搬離租屋處後,房東要討4萬多元的賠損費,項目包括書桌、椅子、床墊、窗簾全換新、牆壁重漆等。如今房東還嗆聲,不賠的話要提告,讓原PO傻眼不已,「有人知道怎麼辦嗎?」文章曝光後,網友一致認為就讓房東無理所鬧,「就給他告吧~他花時間而且還討不到他說的4萬!」
一名網友在臉書《靠北租屋2.0》表示,最近退租後,房東卻要原PO求賠償4萬多元,理由是傢俱壞掉(床墊、床板、窗簾、衣櫃、書桌椅子、門板),以及牆壁要重新粉刷等。
原PO傻眼直呼,床板被寵物咬掉一小塊、牆壁掉漆重刷、換床墊、窗簾有異味等上述要求索賠,他可以理解。但是當初入住時,衣櫃也不是全新的,這讓原PO難以接受,就連書桌、椅子明明可以用,房東也堅持要賠償,「門板我就更覺得扯...說如果不給錢的話要告我!」
由於賠償細節出現蓄意高報的狀況,對此,原PO求助,「當初我租的時候,東西也不是新的,有人知道怎麼辦嗎?」
文章曝光後,底下網友熱議,「還贏他告啊,民事他要求的金額,絕對不到他現在的5成(合理推斷連2成都不到),而且他要花很多時間力氣舉證(包含這毀損或折舊可不可歸因於你,或是歸因於你合不合理,以及他金額的計算方式等),民事對他超不利的,就讓他告」、「等調解的時候,再談合理的金額吧」、「就給他告吧~他花時間而且還討不到他說的4萬」、「自然正常使用有所損耗,房東應自己吸收,因為有收取租金報酬,要告給他告,只要不是惡意破壞就好,舉證責任在房東」。
針對租屋「回復原狀」部分,誠品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宗儀曾表示,如果是房客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髒汙,房客當然依照這條「回復原狀」必須加以修復,但若是因為時間關係自然耗損,則應由房東負責。此外,林宗儀強調,房子會隨著時間老化,要求住了幾年的房子,要回復成全新、沒人住過的狀態並不合理,房客可以與房東協調看看,假若協調不成,則可經由訴訟方式解決。
最後,林宗儀也提醒,入住房子與退租時,有「兩項自保手段」,一是利用手機或相機,將租屋處的一切拍照及錄影存證;二是若有任何修繕行為,也要留下存根或收據。就怕遇到房東藉故要扣押金或要求賠償,房客也能提出適當的證據來自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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