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老宅延壽」補助,室內外空間都可以補助,對象包含30年以上公寓與6樓以下透天住宅,但4種情況不符合資格。(圖/記者董美琪攝)
記者陳致平/新北報導
「老宅延壽政策」旨在解決人屋雙老問題,目標在3年內協助600棟30年以上的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進行修繕補助。內政部20日於新北市中和區舉辦第6場老宅延壽說明會,除向民眾說明修繕補助申請資格、內容及流程,特別針對民眾關心的「違建能否一併處理」提出解方。
違建處理新解方:自願拆除可獲補助
中和區人口密集,多數為5層樓以下老公寓,屋齡30年以上住宅近11萬戶,平均屋齡近35年,這些建物普遍面臨老化、管線老舊、缺乏無障礙設施等問題,影響高齡長輩居住安全。經內政部多次與民眾接觸,發現多數人最關心的議題為「違建能否一併處理」,對此,次長吳堂安表示,雖然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違建不是補助項目,公寓型住戶在申請老宅延壽修繕補助時,若自願拆除老舊招牌、違規物或違建,相關拆除工程費可適用本專案。
內政部說明,補助對象以合法建築物為準,需有建物使用執照或地方政府核發的合法證明。補助項目包括公共空間改善,如外牆整修、屋頂防水及隔熱、老舊管線更新、增設電梯及無障礙設施;住宅室內則可補助扶手更新、高低差改善、地面防滑及防墜設施等修繕工程。

▲內政部「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巡迴說明會場次表。(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表示,後續說明會還有臺北萬華區(12/24)、高雄新興區(12/26)、新北鶯歌區(12/29)及土城區(12/30),歡迎社區居民踴躍參與。相關資訊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撥打服務專線(02)7701-9919,至「都市更新入口網─老宅延壽專區」查詢。
申請資格與對象限制
申請資格方面,4至6樓公寓公共空間須有一半以上住宅使用,且至少1名住戶為65歲以上長者、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或長照第2級以上且符合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對象;私人空間僅限住宅使用,法人不得申請。申請可由管委會、管理負責人或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推派代表人提出。
透天住宅則須全棟為住宅使用,補助對象不得為法人,申請方式亦需全體所有權人同意推派代表。
另外,有4種情況不予補助,包括公寓全棟單一所有權人持有、已申請建照或拆照、已進入都更或危老程序、或已申請相同項目補助。
此外,申請補助前須取得過半數所有權人同意進行耐震評估,政府補助每棟1.5萬元進行初步評估,如因安全疑慮需做詳細結構評估則補助40萬元。若之前已完成耐震評估,則不需再做。耐震評估結果不影響補助資格,主要目的是讓住戶了解房屋安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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