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PO猶豫要不要仲介服務費。(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民眾看屋時常會需要房仲的協助,有時需要付仲介服務費,不過一名網友表示,聯繫房仲看房,並口頭表達租屋意願後,當天就發現房東自行刊登同一物件,且免服務費,她陷入掙扎,「會為了良心多付1萬5000元嗎?」對此,過來人建議,直接找房東租房,事後包紅包給房仲。
跟房仲說好租房 發現房東刊登物件「且免服務費」
有網友在Dcard發文,在租屋網站看到房仲刊登的物件,並由房仲安排帶看,看完後回家思考了一天,向房仲表達決定要租,並將支付1萬5000元的服務費,約好兩天後簽約,但當天發現,房東自行上網刊登該房屋,並標示免服務費,讓她開始猶豫是否改與房東直接聯繫。
原PO表示,既然由房仲帶看、也已表達租屋意願,就應照付服務費,但直接聯繫房東,就可以剩下這筆費用,「1萬5千元其實也不少,還可以拿來買傢俱,可是我又覺得這樣很壞,房仲工作也很辛苦。」她還詢問ChatGPT,「他說這不是道德問題,是市場規則,因為我沒有跟房仲簽委託書,我也沒有義務一定要付他15000元。」
網友一面倒勸「不用賣人情」:事後可以包紅包
對此,網友也建議,直接找房東租,省1萬5千元,「沒必要跟陌生人賣人情」、「這不是你的責任,不用不好意思,你覺得房仲辛苦,你忘了自己也是辛苦賺錢不是嗎」、「自己做過房仲,其實沒差」。還有過來人指出,「當初我跟媽媽一起看房的,也是遇到這個狀況,房東直接越過房仲跟我們說直接租,後來我們就跟房東租,但是包了3000元的紅包給房仲,這招媽媽教的」。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