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為了電費計算方便,通常會在分租套、雅房裝設獨立電表。(圖/崔媽媽基金會提供)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夏季電價將於6月1日上路,不少民眾關心電價計算問題,特別是多人同住一戶分租套、雅房的計算方式更為混亂,因此常有房客質疑,「房東一度電費收5元,是否不合理?」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明列台電計算方式,建議租客可自行套用,檢視房東所提出的費率是否合理。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民眾租屋所支付的電費合不合理應檢視戶數及總用電量多寡而定。雖然各個房間都有獨立電表,但公共空間也是所有房客皆會使用到,因此仍須加計公共空間用電。
舉例來說,某位包租公將透天厝隔成12間套房,出租給學生,簽約時明訂電費每度電收5元(每個房間都有獨立電表),剛開始學生無感,但後來質疑:「台電的電費計算1度電才收1.63元(還是以夏季用電喔)是否房東多收了錢?」
究竟電費是如何計算?從上述案例來看,假設夏季電費每一個房間(獨立電表)每月平均用電度數為100度,12個房間加起來就有1200度,另外,假設公共用電為200度,所以總電表的度數為1400度。
若以夏季電價方式估算,須分為下列幾個區段不同計價,合計之後才是「總用電量」,估算出來等於每個房間要負擔543元(6515.8元÷12間=542.9元)與1度5元乘上獨立電表差距不大。(5元x100度 = 500元)
▲台電收費是收大電表而非小電表,並採分段累計方式。(圖/崔媽媽基金會製圖)
崔媽媽基金會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表示,尤其「獨立電表」最容易產生爭議,很多人的錯誤觀念是,假設房間用電度數為250度,房客會直接乘上250度級距的分段價格,「但這樣是錯誤的」,而是必須先從120度開始計算,再加上121~330度級距的剩餘度數,「採分段累計」。
馮麗芳指出,房客要有基本的觀念「台電收費是收大電表而非小電表的錢」,以目前租約常見每度電單價大約從4~5.5元不等,就目前費率來說,夏季每度不該超過6.41元,其他季節也不應超過5.03元。但她也坦言,時常發生「有房客夏天省用電、不敢開冷氣」,卻有隔壁房客狂用電,導致總用電量被衝高的情形出現。
若房客檢視之後,發現房東超收電費的情況明顯,馮麗芳則表示,由於房客與房東簽約前租約大多已寫明每度電房客要繳多少元,且經雙方同意,在履行契約的精神下,建議房客履行租約完畢,「但如果房東超收到每度7、8塊,確實有詐欺的嫌疑,房客可透過舉證進入訴訟。」
▼房東帶看。(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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