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高雄市楠梓一名女駕駛花3600元承租3個私人停車位,卻被一輛轎車停走,她第一次找來警察處理,沒想到第二天對方又將車停在車位上。她這回不忍了,把車子擋在銀車車頭前,只留一個行人可通過範圍,不讓轎車出來。
▲女駕駛拍下銀車占用的影片當證據。(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報導,女駕駛拍下銀車亂停的畫面當證據,「又一次,WXXXXX,第二次又是這樣,停在我付錢的車位上,根本是侵占我的地方。」
女子當下打電話叫男車主出面,她表示,「一次就算了,你還第二次」,聽到對方說「沒有耶,一次耶」,大罵「你還說謊!」男車主指上次是停在另一格,結果馬上遭女子嗆,「那也是我租的車位啊,我們家租三格,我一個月1200元,你要付嗎?」他自知理虧,連忙說「不好意思啦。」
▼女駕駛拍下銀車占用的影片當證據。(圖/東森新聞)
女子第一次車格被停,當下報警處理,沒想到隔天車主又來停,她一怒之下把車子擋在銀色轎車車頭前,只留一個行人可通過範圍,不讓轎車出來。她對亂停的車主說,「這是我租的車位,我回來,我沒有車位可以停,我只能停這個樣子,那三個都是我租的。」
投訴人表示,全家每個月花3600元向地主承租三個車位,當地住戶都知道該停車場屬私人所有 ,寧可停紅線,也不會亂停別人車格。
▲▼女駕駛把車子擋在銀車車頭前,只留一個行人可通過範圍,不讓轎車出來。(圖/東森新聞)
女子指控車主明知故犯,連停兩天實在太可惡,才會出招擋住車子。她受訪時表示,「很多人都覺得方便,然後就隨手給人家停,也沒想過說我們是付費的。我就覺得有點不OK,後來我晚上我就直接把車子擋在他前面。」
投訴人經過調解,決定原諒銀色轎車車主,但用路人下回停車前,最好還是確定一下是否占用到別人車位,以免吃上官司。
▼女駕駛月花3600元租3個車位。(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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