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買房送心儀學姐。(圖/翻攝自小莉幫忙)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河南鄭州一秦姓男子透露,自己在大學時期,與比他年紀大3歲的學姐交往,為了表心意,決定買房送學姐,並登記在女方名下,讓對方有安全感。不料,兩人的感情沒有持續多久,過一陣子就分手了,秦男崩潰稱,「還有30年房貸要繳!」
據《小莉幫忙》報導,秦男在大三認識了學姐,兩人確認彼此心意後,決定要交往。為了給女方安全感,他決定貸款買房,並把房子登記在學姐名下,後面30年房貸則由他來負擔。當時他認為,兩人雖尚未結婚,但以後一定會是夫妻,所以不擔心。
沒想到,學姐後來去新疆念研究所,他則到廣東廣州工作後,因為遠距離,感情出現了裂痕,學姐提了分手。他聽到分手消息非常崩潰,認為原先房子是買來當婚房,但以後如果找到新的對象,婚房的所有人卻是前女友,要如何向未婚妻交代。
前女友得知秦男的顧慮後透露,「交往期間,秦男會動手打她,而且說話非常難聽,受不了才分手。但這棟房子自己確實沒有出錢,一切要等到回河南再說。」
過了不久,秦男到新鄭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詢問。所幸工作人員告知,「因為新房還沒完成交付,可以走正常的變更手續,」這才讓秦男要回他買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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