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租約到期後,房東卻神隱放鳥,遲遲不點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莊智勝/桃園報導
「遇上這種房東該怎麼處理?」一名李姓女子與室友在租約到期後,與陳姓女房東相約點交、退還押金等事宜,孰料陳女態度消極,訊息不讀不回、點交當天沒出現,甚至還要李女幫忙刊登租屋廣告等;由於點交程序延宕未完成,李女遲遲無法拿回押金,無助之下只好在臉書社團PO文求助,不料房東陳女發現後,認為自己因此遭網友霸凌,提告侵害名譽及隱私,求償20萬元。桃園地院審酌,認為陳女求償無理由,予以駁回。
判決書指出,李女與另名室友先前向陳姓女房東承租房屋,原本雙方相安無事,孰料108年11月租約到期後,卻因點交事項發生糾紛,李女無助,只好於同年11月13日在臉書社團「林口大家庭」PO文尋求網友意見。
李女PO文指出,自己和另名女室友自認不是壞房客,租金按時繳交,也不破壞家具,但租約到期後,原本與房東約好11月10日進行點交,前兩天(11/8)中午起即傳訊向房東確認點交當天時間,但房東不是不讀不回、就是已讀不回,後來回覆了也沒有針對問題,而點交當天也沒有出現在現場,致電響了很久才接聽,只丟下一句「今天沒辦法到」,之後時間也無法確定,令李女直呼「我真的滿頭霧水」。
李女指出,房東甚至還要求她幫忙刊登租屋廣告、自己到水電公司結清費用等,李女一一結清費用後,房東態度仍然消極,遲遲不約時間點交,「直到我現在PO文也是,一直已讀訊息。其實押金不多不少,3萬元整,我跟室友只是小小護理師,也要每個月拿孝親費給家裡,這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我們兩個現在真的很煩惱也很無助,希望大家給的意見,或教教我們該怎麼處理。」隨後李女還將房東的LINE大頭貼、雙方對話紀錄、電費及瓦斯費繳費單翻拍PO出。
房東陳女發現後,認為李女在社團張貼其個資,致其遭網友霸凌,精神因此痛苦不已,提告李女侵害名譽權及隱私權,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新台幣20萬元。
桃園地院法官勘驗兩造對話記錄,發現李女不斷追問要約幾點點交房屋「請問禮拜天約幾點呢?」「您好明天幾點呢?麻煩盡快回覆我!」但房東陳女卻顧左右而言他,「你要搬家了嗎?可幫我張貼信箱房屋租售嗎,謝謝」、「可拍照後鑰匙寄放守衛室嗎?我時間還不確定今天幾點到。」李女則持續傳訊「那押金要怎麼退」、「麻煩跟我確認時間,不要說了然後讓我一直等,感謝」、「請問一下現在是?可以不要一直已讀嗎?」
房東陳女則四兩撥千斤回應「我沒跟你約時間」、「這幾天安排時間」等語;李女頻頻無法得到確切回覆,氣得怒斥「這幾天是什麼時候?麻煩不要一直鬼打牆,一天回一句是當別人都不用上班,天天配合您時間嗎?麻煩給一個日期還有幾點過來,不要一拖再拖,還是您覺得挨告,房子租不出去也沒關係?」陳女聞訊後則嗆回「那就法院點交。」
法官認為,雙方就房屋退租、點交、返還押金等事宜有所爭執,過程與PO文內容大致相符,而李女警詢時也稱自己只是「陳述事實」,會上網PO文是希望尋求協助;且PO出房東LINE大頭貼時,已有塗黑處理,而水電、瓦斯繳費單照片也看不出房東個資,難以認定李女有散播房東個資、致其評價遭貶損等,因此法官最終判定陳女求償無據,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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