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送出租屋補助,三天後被退租!(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這次政府的政策是成功還失敗呢?」一名租屋妹抱怨,申請租屋補助才第三天,房東卻要她搬離,至於剩下三組房客則漲租金500元,電費也變成一度電5元,令原PO相當不滿。文章曝光後,網友也怒回,「反正都被退租了,國稅局檢舉起來」,不過有人直言,原PO應該要先向房東討論才申請。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表示,趁租屋補助開放申請,怎料才送完資料三天,房東就來告知「退租」,讓原PO非常傻眼。
不僅如此,其他三間房客則被告知,房租即刻要漲500元起跳,就連電費也變成1度電5元。原PO氣得臭罵,「政府補助的錢都賠給了房東,好像也沒有比較划算,房東也因此開始賺錢。」
眼睜睜看著政府補助美意變調,原PO也不禁痛批,「不知道各位覺得...這次政府的政策是成功還失敗呢」,最後原PO也只能面對現實感嘆一句,「不說了我要找房子去了。」
底下網友也砲翻,「房東都很垃圾,建議妳去檢舉」、「反正都被退租了,國稅局檢舉起來」、「既然房東因此退妳租並漲別人租金,可以去申訴了,很快他就會收到高額罰款了」、「按照合約房東提前解約,不用付違約金嗎」、「你申報,房東就要增稅,當然漲妳」。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是否有先問過房東?畢竟房子的主人是房東,申請補助對房東會有影響,基於禮貌與尊重我會先問過房東,若對方不同意就作罷,如覺得不開心可以再找房子,建議最好先確認過房東的意願在做會比較妥當」。
▲網友熱議。(圖/翻攝爆怨公社)
本站報導《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就漲租? 內政部:最高可罰房東30萬》,內政部指出,如果房東以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為由,要求調漲租金或負擔所增加的稅賦,因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規定,主張該約定無效。
內政部指出,同時房客可檢附相關事證,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及申訴,如經縣市政府要求房東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可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又經再次命其限期改正但仍不改正者,並可加重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且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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