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租客與住戶槓上。(可點圖放大/翻攝爆廢公社)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怎麼不直接報警?一名男網友驚呼,某社區貼出公告,原來是1樓租客要住戶別在騎樓停車,還威脅再敢亂停,就把車子牽去公車等候區。豈料,下方住戶也不甘示弱回擊,讓原PO直呼對話太精彩了。文章曝光後,引來萬名網友搖頭冷嗆,「停在騎樓已經違規...還可以列舉一堆法條耶!」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透露,最近下班時,在騎樓牆壁上看到一張公告,好奇心驅使下,他查看內容後直呼超精彩,「有點期待一樓的回應!」
照片可見,張貼者就是一樓店面租客,對方似乎不滿門前通路被阻擋,嗆聲「周一至周五請勿停在騎樓內,已經造成我們的困擾了」,接著光明正大威脅,「如未改善,之後我們將把您的愛車牽去公車等候區,再麻煩互相配合。」
更狂的是,租客紙條下方出現又貼著另一張紙,某鄰居也不是省油的燈,先搬出刑法第305條展開回擊,接著嗆聲「騎樓屬所有權人(房東)所有,本棟租客權利、義務均相同,限制其他租客禁止停車之正當理由何在?」
鄰居更質疑「任意將他人機車移至公車等候區,造成車主吃上罰單,行為人需負責,以及造成第三人財產、生命、安全等交通事故,行為人亦須自連帶刑事責任」,最後喊話都是鄰居凡事可商量,「此舉實在令人感觀不佳。」
文章曝光後,網友也戰翻了,「違停是問題,亂移車也是個問題,共用就是大家一起用,但不是停車或做生意」、「原本騎樓能不能停,只是有爭議點,但是把別人的車移到不能停的地方,那肯定違法了,還自己貼出來是犯罪宣言膩」、「可憐的台灣啊,行人要走的騎樓,被停車就算了,還可以拿來吵架跟用法條停的理所當然,很棒!台灣價值」、「機車應該要退出騎樓,叫警察來開單吧」、「貼下面那張我也不會理,太搞笑了」。
該貼文也被轉貼到《爆料公社》,引來1.2萬人轟炸,「笑你不敢牽啦」、「買一樓送車位?不能停就是所有人都不能停而已,一樓租客也不例外,互相舉發互相傷害」、「我會把我的機車停他旁邊,然後後輪上鎖(鎖他的),趕時間鎖錯是正常的」、「這個說話語氣真的讓人很不舒服,但是做生意的如果店面位置被佔走也是傷腦筋,只能說一樓租客真的態度太差了,幸好其他人還夠講道理沒有直接路上火拼」。
事後,原PO也回報兩方戰況,「兩張紙已經都被撕掉了,而騎樓的地方剩下一台摩托車,研判猜測是一樓租客,因為鐵門忙還沒拉下,但是燈關了!」
▲原PO曝後續。(圖/翻攝爆廢與爆料公社)
事實上,騎樓被歸類在人行道,具有供公眾通行的性質,儘管住戶擁有產權,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民眾可依法舉發。
至於騎樓,屋主是否可以把車停在自家騎樓?本站報導《車停自家透天遭檢舉 屋主怒「行人不會走外面嗎?」專家、網友齊打臉》,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張義權表示,會依據各縣市政府的訂定規範有不同標準,雖然屋主有騎樓的產權,但是使用騎樓不得妨礙公眾通行的權益,具有「所有權私有、使用權公用」的性質,也就是不得停車阻礙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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