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老夫妻住30年老公寓,首例簽約「換居社宅」。(圖/高雄市都發局,下同)
記者許力方/綜合報導
高雄市首位「長者、身障者換居社宅計畫」成功換居出現!一名黃姓老先生和太太住在30年無電梯的老公寓4樓,因妻子長期臥床,行動需要使用電動器具,出入困難,常常出門外出就醫一趟就勞師動眾,一家人得知換居計畫後,向市府提出申請鳳山建國新城的社宅,並於26日完成簽約入住,住進3房2廳2衛、27坪的電梯大樓,每月租金只要8600元。
高雄市府為因應老宅困老人之居住環境限制,於今年8月份啟動「長者與身障者換居社會住宅計畫」,協助65歲以上長者及身障市民換居至有電梯的社會住宅,都發局指出,26日首位成功換居的黃先生,原本住在屋齡30年無電梯之公寓4樓,因黃太太長期臥床,行動位移需使用電動床及輪椅,且因病需時常外出就醫,要使用爬梯機服務,但孩子們就業、成家難以及時協助,在長期照顧負荷下,年邁的黃先生健康狀態也不佳,夫婦倆對於進出家門須面對層層樓梯的阻礙,深感苦惱無奈。
黃老先生一家人得知換居計畫後,經與家人討論及實際參觀換居標的鳳山建國新城社宅後,立即提出申請。期間並透過高市府委託之包租代管業者審查原居住的老舊公寓後,進行簡單修繕整理並辦理媒合轉租,以獲得租金收益減輕換居社宅的經濟壓力,終於在26日完成簽約入住。
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長者換居標的共6戶,係位於鳳山區建國路二段之建國新城,該社宅為電梯大樓,周邊公共設施完善,房型均為3房2廳2衛,每戶室內空間約27坪(含陽台),內附傢俱家電,每月租金8600元(含管理費用600元;水電瓦斯費自付),市府特別規劃釋出提供行動不便長者或身障者換居,以改善居住環境,並將原持有住宅轉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屋源,照顧其他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兩相得益。
吳文彥說,由於長者或身障朋友要離開熟悉的住家、街坊鄰居,需要適應新的空間環境,心理上也需要時間調適接受,疑慮比較多,需要時間思考或與家人溝通。因此,換居計畫將持續受理申請至2023年1月31日,並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讓有換居需求的市民有足夠時間思量評估。
至於長者換居的申請條件,都發局表示,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65歲以上長者或為第7類身心障礙者,全戶人口在本市合計僅持有一戶住宅,該戶屋齡達15年並為位於二樓以上無電梯之合法建物,且家庭年所得低於當年度50%分位點(111年度為113萬元),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5倍(111年度為50,467元)等條件,即可提出申請;申請人原持有住宅則轉作社會住宅,由市府委託之社宅包租代管業者審查物件並媒合轉租,原屋主可獲得租金收益、每年最高1萬元的修繕補助及稅賦減免等優惠。相關申請書表可至都發局公告專區下載,或電話07-3373529~30、3368333-2649~5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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