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第2間房想掛老婆名下,結果被拒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不少女生主張「買房登記在她名下」,最後導致婚姻破裂。不過有人夫透露,最近想在公司附近買小宅,希望能放老婆名下,而貸款他會全額支付,豈料遭到狠拒。對此,原PO無奈求問,「怎麼去說服理財觀差距很大的另一半啊?」文章引發熱議,網友則驚呼「第一次聽到要買房子給她,不願意的人!」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靠北婚姻2.0》抱怨表示,結婚5年多來,原PO與老婆的理財觀差距頗大,「我不喜歡她像菜籃族短近短出,不懂基本面和技術分析,卻要進場買股票。」
話鋒一轉,兩人最近還為了買房一事吵架,原PO前情提要表示,他名下有一間房子在繳貸款, 目前媽媽住在裡面,小倆口則在外租屋,因此原PO希望能再買一間小宅,「離工作地點近、買小一點的房子,但是希望能掛她的名字,我來支付貸款!」
怎料老婆堅決不肯掛名下,並主張「房子是負債,我一點都不想要...除非是無貸款的房子,我才願意掛名。」而原PO直言,就是身上現金不夠才無法全額買下。
事實上,原PO就是怕名下掛2間房,會導致貸款利率變差,「最少每個月要多付2000至3000元的利息, 最重要的也不能用寬限期。」對此,原PO求問,在不賣掉第一間房的情況下,「怎麼去說服理財觀差距很大的另一半啊?」
文章曝光後,一票網友笑虧,「第一次聽到要買房子給她,不願意的,那新房子買你媽的名字不就好了」、「沒事,你可以掛我的名字我不介意」、「給媽媽住的那間贈與過戶給老婆,你再另購新屋不就好了」、「嗯...你老婆真的比較另類」、「有沒有可能...你太太已經有房,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觀念差這麼多當然是離婚,不然只能存夠錢再買房,掛她名字還不要真夠蠢」。
▲網友熱議。(圖/翻攝靠北婚姻2.0)
也有內行人建議,「名下第二間,房貸利率不會比較差啊,要不要多問幾間銀行,掛自己名下就可以了」、「會投資的人應該不會這麼拒絕這種(可省全家支出的事),而且婚後購買是屬於共同財產內,千萬不可以把媽媽住的套房過給她(這是婚前財產,唯一她不能擁有的),老婆怪怪的還是不聰明?再說服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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