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泡壞掉引爆房東和房客的糾紛。(圖/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一對情侶入住後領養了一個小孩,之後租屋處電燈泡壞掉,當他們想請房東換新電燈泡時,房東卻以「我沒有多收你們多一個人的錢,你憑什麼要我付電燈泡的錢」為由,威脅要加收每個月100美金(約新台幣3072元)的額外費用,事件在知名論壇引起討論。
美國知名論壇Reddit一名網友表示,浴室裡的電燈壞掉,請房東來換,卻被威脅要加收每月100美元的金額,而且堅持自己並沒有利用房東的權勢企圖主導這次的糾紛。
貼上的對話紀錄中,房東表示要怎麼換電燈泡是房客自己的事,「否則我可以把帳(大約30美元,約新台幣921元)記在你頭上去換。」房東接著指出,自從情侶房客領養小孩後,至今沒跟他們收個每個月100美元的基本費用。
「經典的玩弄權力」,房客回覆當初合約裡根本沒有載明當房客成為父母後,必須要增加額外租金的條款,甚至連第三人入住要加錢也沒有寫明,說明房東無權要求加收租金。
房東卻說已經受夠房客的惡劣對待,強調若沒有多收人頭錢,房客就不應該要求房東付更新燈泡的錢。
網友留言一面倒倒向房客,「如果不在租約裡,就不能合法加收錢,何況還是個孩子」、「就算前任房客的租約有載明,只要不在這次的租約中,他們就什麼都不行做,這完全是狗屁威脅」、「把對話紀錄保存下來,申請一份正式的維修申請文件。如果有人因為在浴室看不到而跌倒或滑倒就開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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