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認為她只是想幫老公省錢。非新聞當事者。(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一位媽媽最近生了二寶,原本住的兩房空間不夠用,所以和老公討論要換房,「原先老公提議第二間房登記共同持有」,夫妻倆按照薪水比例來負擔房貸,但她後來聽聞最近剛買房的同事說,「如果名下有房產再購屋會影響稅金」,所以她基於省錢的想法,才想說要把第二間房改登記在她名下,「沒想到老公反彈極大」。
這位媽媽在PTT表示,現在住的房子是老公婚前買的,所以登記在對方名下,房貸也是老公一人負擔,原本說好新買的第二間房要登記共同持有,房貸由兩個人一起支付,不過,她聽完同事說的稅金問題後,想說自己名下沒有房產,「加上婚後買的房產,縱使夫妻離異也是一人一半」,所以才想說改登記在她名下,這樣就能替家裡省一筆稅金。
不過,老公認為「這樣很沒保障,感受很不好」,因為買的第二間房長輩可能會幫忙付,加上本身薪水比老婆多,所以會付比較多的房貸,自己付了這麼多錢卻是登記在老婆一個人名下,如果多出來的稅金沒有很多,那他寧願選擇登記共同持有。
▲網友勸原PO別因為房子和老公產生疙瘩。(圖/翻攝自PTT)
不少網友回應,即使要多繳稅,他們也會希望登記共有,因為這是「感覺問題」,「如果是我的話,我也寧願稅金多出,也不要房產直接掛別人名下,就只是感覺問題呵呵。」「對妳老公來說,就算稅金高一點又如何?他就是不爽出錢掛妳名下啊!」「是我的話也會想要共同持有,多繳稅沒關係。」
原PO則回應,「我覺得大家講的很有道理,對他而言就是感覺問題而已,是我自己一廂情願想幫家裡省錢…」看完網友們的建議後,她決定「不管金額(稅金)多少,都照原本講的共同登記就好,就當我沒提過想省錢這件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