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制後,土地一般贈與量約下滑2成。(示意圖/信義房屋提供)
記者張菱育/台北報導
隨著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土地一般贈與下滑幅度約2成,不過夫妻間土地贈與後出售,可以利用另一半未使用過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的節稅優惠,若是大地坪而且持有較久的透天或公寓產品,更能達到節稅效果,因此夫妻間贈與不太受房地合一影響。
根據財政部統計處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土地主要移轉原因的變化情形,一般買賣於2013年90 萬筆達到近年最高,2016年僅剩58萬筆,惟近2年隨不動產市場逐步回溫,已升至69萬筆。一般贈與於2016年之前每年約有15萬筆,房地合一上路後每年約12萬筆左右,下滑2成。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財政部曾釋出解釋令,解決夫妻贈與後出售,適用新舊制與成本認定的問題,若配偶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由他人手中購入不動產,並在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才進行配偶間的「贈與」,再行出售給他人,若「夫妻持有時間」合併計算滿2年以上才出售,放寬適用舊制,也就是沒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土地交易不用課資本利得稅。
夫妻間的土地贈與,維持每年3.7~3.8萬件,約佔整體贈與移轉的2成,比起房地合一上路前的3.9萬件並未有太大差異。因為夫妻間土地贈與後出售,可以利用另一半未使用過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的節稅優惠,若是大地坪且持有較久的透天或公寓等產品,節稅效應就十分顯著,因此統計夫妻間贈與不太受房地合一影響,仍維持相對穩定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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