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交通局推動停車空間共享,商辦大樓意願高,但住宅社區要推動不容易。(圖/高雄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都會區要找停車位往往困難,為了增加公共停車位的供給,高雄市交通局也積極推動住商大樓附設停車空間共享政策,目前已成功輔導15個商辦大樓及3個住宅大樓釋出1362格小型車位及100格機車位供公眾使用,不過專家表示,商辦大樓車位釋出簡單,但住宅大樓車位要釋出給非社區人士使用,恐有安全疑慮。
住宅和商業大樓的停車位使用時間差異大,住宅白天空置的停車位多,商辦大樓則是夜間閒置車位多,停車需求在不同時段的差異性大,為了讓停車資源有效運用並增加公共停車供給,高雄市交通局推動「商辦為主,住宅為輔」的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共享政策,積極輔導住商大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
統計至目前為止,高雄市已經有15個商辦及3個住宅大樓釋出附設停車空間,共計提供1362格小型車位及100格機車位。高雄市交通局表示,商辦大樓車位所有權較集中,較具經營路外公共停車場之經濟效益,往往有較高機會成功輔導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而住宅大樓則因車位所有權過於分散,多數住戶只持有1~2個車位,不易整合且規模較小不具停車場經營效益,故交通局以商辦大樓為主要輔導對象。
不過近年來共享經濟漸成趨勢,有諸多新興業者有意提供共享車位媒合服務,民眾可透過共享車位媒合服務平台將自有自用停車位於閒置時,對外供不特定人使用,且依據財政部解釋令,共享時間每月不超過240小時、每年不超過2880小時,則適用原本的房屋稅、地價稅稅率,並不會增加民眾的稅賦負擔,同時又可增加額外收入。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商辦大樓車位夜間出租問題不大,但住宅社區要在日間將車位出租出去,要有先天的管制條件,例如具備獨立的出入口、電梯磁扣管理等,若沒有這種先天條件,很容易造成社區安全上的疑慮。此外徐佳馨也表示,就算社區有條件可以出租車位,也要看區分所有權人是否同意,若區權會反對也不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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