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談到「凶宅」往往避之唯恐不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人們談到「凶宅」往往避之唯恐不及,然而大陸竟有不少買家主動找上門點名要買!廣東佛山的房仲業者李斯詠(化名)表示,大部分諮詢都不在意是凶宅,「還有一些客戶半夜三更給我打電話,讓我帶他去看房,簡直嚇死。」另一名業者則揭露這背後的原因。
據《中新經緯》報導,一些房屋仲介把凶宅當作賣點,在二手交易平臺做起了廣告,內容寫道,「凶宅低價出售!頻頻發生離奇事件,七旬老人心慌慌,小孩半夜哭鬧不止,業主夜夜難眠。莫名其妙的遙控器?半夜忽暗忽明的走廊點燈?歡迎圍觀,前來一探究竟!」
發佈這條銷售條文的仲介李斯詠表示,這是一種推廣方式,而且這棟別墅確實死過人,但具體情況不能說,目前已經閒置了一年多了,至少比市場價便宜幾十萬元(人民幣,下同),「之所以描述這麼驚悚,是為了吸引人,但房子確實是真實的。現在房地產競爭這麼激烈,總要與眾不同一點。」
李斯詠還說,「有很多人諮詢這套房子,還有一些客戶半夜三更給我打電話,讓我帶他去看房,簡直嚇死,現在晚上睡覺我都要關手機。大部分諮詢的都是不在意是凶宅的。我也常和客戶說,如果你不考慮這棟,別的我也有。」
▼ 資訊截圖。(圖/中新經緯)
另一位同樣販售凶宅的房仲趙順利(化名)也是生意火熱,手裡幾套房子都賣出去了。他透露,這類房子成交價比市場價至少低20%,不少人懷著「撿漏」的心理買來投資,因此成交週期往往很快,少則3到5天,多則10天左右就能出手。
「沒有人會買來自己住」,趙順利說,一般都是買完就租出去,過幾年轉手一賣能大賺一筆,這些買家一般都直奔凶宅而來,「忌諱?不存在的。」不過,對於買家在將房源租給租客時,是否會如實告知房屋資訊,趙順利稱他也不清楚。
和李斯詠、趙順利手裡有真實凶宅房源不同,一些房仲手中並無凶宅房源,而只是以此為噱頭吸引客戶,一旦「引流」成功,他們就會轉而推銷其真正要賣的房源,「有人看到凶宅資訊,出於好奇會聯繫我們,方便我們拉客戶,也方便推銷其他新房。」
不過北京一家大型房產仲介機構的仲介表示,公司不允許以「凶宅」為噱頭來引流,「我們推薦的房源必須是真實存在的。」某大型房產經紀公司一位仲介則表示,他們公司要求,如果仲介知情的話,要百分之百、如實告知買家,如果賣家隱瞞事實,仲介不知情,也沒有告知買家,並且交易已經達成,如果後期證明確實是凶宅的話,買家可以退房,公司也會賠付。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則表示,《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採用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以對於賣房人故意隱瞞「凶宅」事實的欺詐行為,享有撤銷權的買房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法院或仲裁機構主張撤銷該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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