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一夥新成屋銷售被判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入職時只有3萬(人民幣,下同)的存款,短短1年給自己買了房,還幫妹妹付40萬首付,每月車貸也用「茶水費」還......。浙江嘉興一家建商公司的10名銷售,在某社區建案銷售期間,向客戶索取額外「茶水費」6000元至48萬元不等,最多居然累計索取4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91萬元)。
據《杭州日報》報導,2018年春節剛過,準備買房的張女就四處看房,到了3月中旬,她聽說有一個建商很熱門,就趕緊跑到售樓處去預約,但是周姓銷售告訴自己,「現在房子已經沒有了,如果已經購買的客戶願意轉讓,我幫你關注著,只不過可能需要加一點錢……。」
張女覺得原來的客戶轉讓房屋,加點錢也是應該的,她沒有反對,回家等著銷售的「好消息」。
沒過幾天,周姓銷售打電話通知張女,現在有一套房子客戶要轉讓,但是需要額外加12萬元的更名費,還特地讓她把12萬元轉讓給上一個客戶。她考慮了一下,覺得加12萬元可以接受,便把錢通過銀行轉帳。
一周後,張女與建商簽定購房合同。事後,一名杜姓經理從中拿走了6萬元,剩下的由周姓銷售所在的銷售團隊分贓。
就這樣,該建商的很多購房者都像張女一樣,通過加價才買到了房子,其中最高的購房者交了48萬元的「茶水費」。
原來,杜姓經理是本案的關鍵人物。2017年2月,他進入嘉興這家建商公司擔任銷售經理,2018年2月,由於新成屋熱銷,他捕捉到了「商機」,於是向下屬提出向客戶收取「茶水費」的想法,全部人一拍即合。
直到2018年7月,杜姓經理所在公司主管人員聽到外界反映,自家的新成屋需要交額外的「茶水費」才能買到,主管調查後立即報了案。
近日,浙江南湖法院一審公開審理該案件,10名被告人獲刑5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部分被告人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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