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要求,結婚就要過戶房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不少情侶穩定交往後,便會決定攜手邁入人生下一階段,一名網友表示,30歲好友工作奮鬥5年,買了人生中第一間房,價值大約2千萬元,最近對方與交往7年的女友談論到結婚的話題,女方要求婚後房子必須過戶到名下,且男方每月須拿出月薪一半,約10萬元的生活費,若不接受就分手,好友很猶豫該不該答應。
原PO在Dcard上發文,30歲的好友準備與從研究所就交往的女友結婚,兩人愛情長跑7年,而朋友婚前有買房置產,價值大約2千萬元,「是朋友奮鬥5年的大部分積蓄」。女方開出結婚條件,房子必須過戶到她的名下,而且男方每月要拿出10萬元的生活費,大約是月薪的一半,「不結婚就分手,但結婚要過戶房子」。
原PO認為,若好友答應了,未來會吃虧,好友也很猶豫該不該答應,畢竟交往7年了,而且也已經30歲了,「女方要求可能只是為了保障,而且在一起很久也捨不得」,因此想聽聽網友們的意見。
貼文一出,網友一面倒勸「不要答應」,「女方太貪了吧,才30歲而已建議果斷放生」、「絕對絕對絕對不要過戶,而且憑什麼提供女方10萬生活費」、「要感謝這個女人在婚前就露出馬腳放你自由,一毛沒出還好意思貪人家的婚前房產,不要臉至極,男方月入20萬還有一間房,隨便找都比這個好,早點分手,海闊天空」、「放生吧,她好理所當然,以後哪會為男方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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