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有留透天給原PO。(示意圖/記者許凱彰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這個金額不是我能負擔的!」一名男網友透露,女友是香港人,但兩人想結婚卻困難重重,女方家長要求原PO拿出100萬港幣(約新台幣400萬)當頭期款買房,且要買在香港。對此,原PO傻眼直呼,自己賺得不多,但家裡有給1間透天厝,而文章曝光後,網友一致勸退「這種婚結下去,最後還是會因為窮而分手!」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匿名2公社》表示,當初與女友交往時,就知道他是一般勞工階層,存款幾十萬、有車沒房,所幸家裡有留房產,「兄弟一人一棟透天,但可能還是要跟父母同住。」
如今原PO與女友論及婚嫁,談到錢卻傷感情了。原PO緩緩道來,「女方家長覺得我沒能力,認為我在貪圖她們的資產,覺得門不當戶不對,希望我要有自己的房子。」
若想答應這樁婚事,女友爸媽堅持要求表示,「房子的頭期就當作聘金,約100萬港幣,要在香港買房給我女兒。」一番話讓原PO錯愕不已,「該怎麼辦?這個金額不是我能負擔的。」
文章曝光後,「這種婚結下去,最後還是會因為窮而分手」、「看女友的想法,如果她覺得不用理她父母,你們就去結,如果她也跟他們一起的想法,就只好掰掰了」、「這是賣女兒吧?快去警局報案販賣人口」、「可能沒要嫁給你,所以讓你知難而退」。
另有網友質疑不單純,「香港真的別想了,最近認識一個香港朋友, 她說香港的房地產貴的驚人! 一個好一點地點的套房要台幣1000萬以上!頭期款港幣100萬?真心覺得妳遇到騙子」、「別被騙了,都要結婚了要也是買台灣的房子,怎麼會是買香港的房子,100萬港幣也差不多400百萬台幣,是誰在貪圖很明顯了,就算你去借出來買,日後還是嫌你沒錢,找藉口離婚再分你老本」、「戀愛詐騙嗎?認識多久?既然父母各留一棟透天厝,不用買房算很好過了,如果呆呆去買其他地方的房子,很可能人財兩失」。
事後,原PO也回應,與女友交往1年左右,「後來疫情關係,簽證也到期,我們一年半沒見了」,至於女友想法部分,「(我負責)100萬港幣的頭期款,後續我跟她一起付房貸。」
▼原PO也說,女友爸媽在香港是住大樓,大陸也有房子。(圖/翻攝匿名2公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