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朋搬運大型家具時,竟將公共梯間當成溜滑梯,沿著樓梯一路往一樓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莊智勝/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男子阿朋(化名)日前搬家,但在搬運大型家具及建材時,阿朋竟把公共梯間當溜滑梯,將物品沿著樓梯一路丟到一樓,鄰居不堪其擾憤而報警處理,阿朋也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但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阿朋並無違序行為,因此裁定不罰。
裁定書指出,阿朋居住在苗栗一處公寓4樓,111年9月24日上午,阿朋正在搬家,將大型家具、建材等物一件件沿著公共樓梯一路以投擲方式丟到1樓,過程中製造巨大聲響,危害安寧,鄰居因此憤而報警。警方到場後,依社維法將阿朋移送。
報案鄰居表示,阿朋丟擲家具製造噪音,已經影響居住安寧,同時造成家人恐懼。阿朋到案時辯稱,因該棟公寓老舊,沒有電梯,只能以人力搬運,又因人力有限,不得已只好以投擲方式搬運大型家具,此舉並未造成建築公共區域損壞。
法官審酌,阿朋丟擲大型家具等物,客觀存在並不具殺傷力,雖不會造成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寧危害之風險,卻因被移送人有以丟擲之不當方式搬運之疏失,致影響報案人之居住安寧及恐懼,然據現存證據顯示,被移送人丟擲大型家具等物之路徑無他人在場,該棟住戶亦無人因此就醫,難認阿朋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具體危險等違序行為,因此裁定不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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