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把房租給別人了。(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對租屋族來說,在外租屋最怕遇到不負責任又擺爛的惡房東,一名網友表示,最近看上一間新北市蘆洲區的房子,和房東談好條件,等前房客搬走後確認屋況就可以簽約了,房東開出月租7萬元也二話不說就答應,結果房東拋出1句話,就拒絕把房子租給原PO,讓他超傻眼。
有網友在「靠北租屋2.0」發文,日前看上一間蘆洲區的房子,已經談好條件,和仲介下了斡旋,前房客搬走之後就可以確認屋況搬進去,「也沒和你殺房租,一個月7萬的房租,僅要求屋內被前房客用壞的東西要修好,從原本的租約1年,照你的意思延到2年,又改到3年,都照你說的條件去走。」
結果房東現在丟下一句,「房子用比較高的價格租出去了」,因此無法租給原PO,讓他又氣又傻眼,「是把租客和房仲當白癡嗎?別人的時間都不是時間,莫名奇妙」。
貼文一出,掀起網友討論,「沒有簽約都不算數」、「對方如有收下訂金,就可以申請違約賠償損失」、「當作緣分不夠,房子再租就有,氣壞自己可是划不來阿」。
不少人看到月租7萬驚呆了,「房租7萬...要不要考慮乾脆買一間」、「在我家附近原來還有一個月7萬的房租」、「房租7萬?為什麼不要付房貸7萬」、「有能力租7萬的房子,絕對有能力買房吧?」「蘆洲有一個月7萬房租的行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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