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時間延後,從3年變8年。(示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買預售屋就怕交屋延後,以及演變爛尾樓的狀況。網紅作家黃大米透露,友人買下一間預售屋,原本說好3年可交屋,殊不知建商改口延到8年後,而說服住戶的理由更讓人驚呆了,「用8年前的房價,買8年後的房子,光是物價一年膨脹2%,你們就賺了16%!」對此,信義房屋專家卻持不同看法。
黃大米在臉書粉專表示,最近友人聊起買下預售屋,交屋期竟從3年拉長至8年,而建商也頗有話術與創意,給住戶的解釋是,「你們用8年前的房價,買8年後的房子,光是物價一年膨脹2%,你們就賺了16%!」
不僅如此,建商也自豪直呼,「到哪邊可以找到這麼好的投資案?所以延後交屋是大家賺到!」上述的一番話,讓黃大米直言非常傻眼,然而友人卻絲毫沒有生氣,還笑稱「仔細想想,是不是也挺有道理的?」
文末,黃大米哭笑不得做出總結,幽默反虧「我不知道有沒有道理,但我知道我數學不好,頭很昏沉。」
文章曝光後,一票網友熱議,「照他這樣說,都可以賣50年後的房子了」、「8年的變化很大~誰知建商會不會倒?風險很大」、「但我要多交5年房租」、「如此一說,利息的錢是否也該計算給買方?(by金融界的朋友)」、「不論數學好不好,邏輯不好就完了」、「好久喔!現在買預售屋心臟要很強」、「少住5年怎會划算」、「那要不要買200年後的房子?現賺400%」、「這是玄學,不是數學了」、「可以預購iPhone 20,8年後交貨喔」。
▲網友熱議。(圖/翻攝黃大米粉專)
事實上,台灣受到疫情影響,加上缺工缺料等問題,市調統計顯示,平均一個建案交屋時間估約延遲3至6個月,甚至出現需興建10年的預售屋。另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十五條第四項通知交屋期限的規定,建商若未於領得使用執照六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每超過一天應按已繳房地價款依「萬分之五」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買方。
也就是說,假設已繳800萬元,但交屋期限未能交屋,逾期的每日必須賠付萬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4000元,若延遲2年就要賠付292萬元的利息。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曾指出,延遲交屋一旦變成常態,建商面臨違約風險也越大,當工程進行不到一半時,若建商發現苗頭不對,可能乾脆斷尾求生,成為爛尾樓,或是可能為了趕工而偷工減料。
不過,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曾敬德指出,預售屋在疫情影響、缺工之下,加上怕遇到難以預測的狀況,拉長完工期限是很正常的狀況,但3年延長到8年的部分不是很清楚。就曾敬德所知,照理建商都會拚全力蓋好與交屋,要趕快回收資金再投入下一處建案標售,因此很少聽到卡著8年才完工的,就怕影響企業資金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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