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婦控訴鵝肉店施工巨響驚嚇到孕媳,害媳婦出現不正常胎動。(示意圖/CFP)
記者莊智勝/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黃姓婦人控訴,住家隔壁開設的鵝肉店日前傳出施工鑽牆聲,整天持續不間斷一直到晚間9點,巨大聲響驚嚇了媳婦腹中胎兒,造成不正常胎動;另黃婦還指控,鵝肉店裝設排油煙機散發惡臭,且大型冷櫃系統壓縮機24小時運作,不斷發出共振聲響,令人無法忍受,因此提告請求改善,並求償精神撫慰金9萬元。台中地院法官審酌後,駁回黃婦請求。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婦住家與鵝肉店相鄰,她控訴,110年11月間在屋內聽聞隔壁鵝肉店傳出施工鑽牆聲,巨大聲響從早上至晚上9時許持續不間斷,驚嚇了媳婦腹中胎兒,造成不正常胎動;自此之後,每天早上8點到下午4點,家裡都持續發出樓層震動與轟然巨響,且空氣中與頂樓有惡臭味,她才發現是鵝肉店裝設巨型排油煙機所致。黃婦還指控,鵝肉店2樓牆面裝設的大型冷凍櫃散熱系統,壓縮機24小時動作,發生共振聲響,且抽水馬達也不定時動作,不時發出讓人無法忍受的噪音,導致全家不得安寧、夜難成眠,因此請求移除噪音來源,並賠償精神撫慰金9萬元。
對此鵝肉店負責人王婦則反駁,她開店營業已逾20年,期間與黃婦均相安無事,豈料11年12月起即屢遭投訴噪音問題,她也曾試圖協商,若有超出管制標準願意改善,但對方卻沒有意願對談。王婦指出,她全家就住在鵝肉店樓上,親戚也住在旁邊,從沒聽說噪音影響生活的情況;且在黃婦投訴後,環保局稽查員也曾到訪,經檢查並無違規。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環保局有噪音稽查紀錄,可知稽查當天現場排風管音量為41.5分貝,管制標準為57分貝;冷凍櫃排風扇測得36.7分貝,管制標準為42分貝,均符合標準。且法官勘驗黃婦提出的錄影光碟內容,亦無法認定噪音入侵程度已違反管制標準,黃婦也無其他證據以實其說,因此認為其請求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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