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景氣走弱,有不少新案在看板、網路上的宣傳文件大玩創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
民眾一生中支出最大筆金額就是購屋,動輒千萬元的總額,挑選標的物得格外小心。目前房地產買氣趨緩,為刺激買氣,有不少新案在看板、網路上的宣傳文件大玩創意,不過專家提點廣告刊物上的「小字比大字」更加重要。
《地產詹哥老實說》EP165/畢生積蓄買房他遭騙千萬!中人詐騙案流竄 老司機教3招自保
建商或業者銷售建案,無不在有限的廣告上下足功夫,望成為吸睛度最高的那一面看板,如近期在臉書上,就有業者打出「七期、誰都買得起」、「貸款804萬元起」。
▲市面上大多數建案會以低自備當作訴求,近期也有業者以可「貸款」金額當作賣點。(圖/翻攝自網路)
以上廣告宣傳,乍看之下似乎沒有大問題,但代銷業者點出:「近期房市投資性買盤減少,大多數建案會以低自備,如大眾常見的XX萬元起到交屋,比較少人以可『貸款』當作賣點。」
代銷業者進一步指出:「不論是房仲、代銷人員,都無法代替銀行說話,何況這又牽扯到消費者的核貸條件,推估該業者應是計算最低成數,用換個彎的方式想強調低自備款。」
不僅網路廣告,懸掛式看板也出現曖昧詞語如「臻值雙套」吸引消費者目光。對此,華博廣告總經理楊濬輔表示:「自《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後,相關業者對於廣告不實這一點相當謹慎,也不會出現保證收租、回租、投報率等較敏感字眼。」
▲懸掛式看板也出現曖昧詞語如「臻值」等字眼吸引消費者目光。(圖/讀者提供)
楊濬輔說:「因不動產交易金額大,業者皆依照公家單位規範進行,包含內政部版本的不動產定型化契約、正式銷售前也須經過地政局的合約備查。另,代銷業者也需要代銷公會審查、具備不動產經紀人字號等才可銷售。」
不過,楊濬輔提醒消費者:「面對眼花繚亂的廣告刊物,目前規定懸掛式廣告除了訴求外,購屋族也可以特別注意金額後方的『起』字,另外必須要有建商名稱、代銷業者名稱、經紀人證號三項,這樣才是合格刊物。」
據行政院公布《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建案若有廣告不實或有誤導消費者認知等狀況,最高可處罰2500萬元。
對此,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常見的買賣糾紛,包含建商在刊物上標示『廣告僅供參考』也會被當作是無效的條款。另外,公平會也曾開罰廣告上刊載建案實績屬於建商關係企業,非興建投資的建設公司等,業者也都該留心注意。」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