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上PTT發問,女方現在不想婚,且準岳父希望登記女方的名字,該如何是好?(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記者張雅雲/高雄報導
結婚前買房,究竟房子該如何登記是個難題。有網友上PTT發問,並指出,房子已準備好,只是女方現在不想婚,且準岳父希望登記女方的名字,該如何是好?沒想到網友直接突破盲點「不是不結婚,只是不跟你結婚?」信義房屋專家表示,預告登記或婚後贈與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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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代替哥哥以「買房登記在未婚妻名下」為題發問,並表示,哥哥約40歲,有個小9歲的女朋友,哥哥想婚但未婚妻目前還不想,女方指出「她會婚、只是現在不想婚」。
而男方頭期款250萬元已準備好,並將負責之後每月房貸約4萬元,預計2月交屋,現在準岳父堅持房子要登記在女兒名下,不過女方還不願意嫁,因此卡在登記方式,上網問網友求解。
網友則一面倒建議,「不要做傻事,結婚前房子登記在女方,跟潘仔沒兩樣,如果又沒結成就更慘。」也有不少網友直接突破盲點,「女方都沒答應要結婚,怎麼能叫未婚妻,這頂多是女友而已。」
也有網友幫翻譯,「不是不結婚,只是不跟你結婚(?)」、並用自身經驗苦勸原PO的哥哥,「我前任也是講一樣的話『會結但不是現在』」。網友紛紛建議「確定會走下去,然後不想婚,那你也確定會登記給女方,只是要婚後。」
▲夫妻贈與可以免課徵贈與稅, 僅需繳房屋契價6%的契稅,稅費可以省很多。(示意圖/記者張雅雲攝)
信義房屋高三區協理周清源指出,男女雙方感情狀況需考慮的因素很多,不只房地產1個面向,還有雙方的未來規劃、財務風險等,買房子應回歸量力而為,而不是要用房產保證感情。周清源表示,若登記在女朋友名下,會被認定為婚前財產,萬一離婚,不會列在婚後財產分配,容易產生糾紛。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總監郎美囡建議,可與準岳父協商為婚後贈與,因為夫妻贈與可以免課徵贈與稅, 僅需繳房屋契價6%的契稅,稅費可以省很多。郎美囡說:「這樣女方的所有權算婚後財產,對男方保障較足。」
或是婚前採用「預告登記」,未來若有任何買賣、贈與、信託、過戶或抵押設定等問題,都必須要雙方同意才能執行,可防止房產被所有權人任意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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