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爆料,常看到一位阿姨與乾兒子走出套房。(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房東這樣合理嗎?」一名女網友透露,2至3個月才會北上套房住幾天,不料才續約,房東卻要求原PO搬離,認為她沒有住在那的需求。文章曝光後,網友反而好奇,為何房東不喜歡租客不長住?而留言出現驚爆故事,有租客分享,一名60歲阿姨替乾兒子租屋,她只有中午或傍晚會出現,偶爾還碰到他們一起走出來。
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長期在台北租一間套房,但因商務洽公的關係,每2至3個月才去住幾天而已,都有按時繳房租,且1月才續約簽1年,結果最近房東要原PO下個月搬走,理由是「沒有每天住在那裡的需求」。同時,房東會退還押金,要原PO下個月不用再繳房租。
突如其來的消息,讓原PO非常傻眼,也翻出租賃契約中,第10條任意終止有明訂,契約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得終止租約,於前1個月通知;若未於1個月前通知,必須賠償1個月租金。對此,原PO求問「房東這樣合理嗎?」
底下網友熱議,「合理且合法,這是典型的房東不缺房客的寫法,只要提前一個月說,隨時可以要對方一個月後走人。你下次要選的是『不得』任意終止的契約」。
留言串中,也有網友好奇問道,「房東不喜歡房客很少住?我很好奇原因耶」、「2-3個月只住幾天,幹嘛不住飯店旅館就好」。原PO回應,除了假日飯店比較貴之外,想在北部有自己的私人空間。
至於為何房東不給租,網友也指向2個可能原因,「保證是賺沒有電費,通常電費現在一度5-7元,有的電錶跑兩倍速以上,一些惡質房東每月電費額外收入不少」、「可能是擔心有爭議吧,之前有發生過租客承租下來做黑的或是當成純砲房,租金才6000元,幾次服務就回本了,之後還發現是不同女生來接客,甚至還有一群人,等於一間房供大家共用,想想就覺得噁心」、「不常住房子會缺乏保養壞掉,而且有可能怕做黑的,我之前隔壁的就是接客的,每天都有小姐跟男人過來,沒見過他們生活痕跡,後來房東把他們趕走了」。
還有網友勁爆分享,「我剛搬離租四年的租屋處,隔壁房間還真的完全沒有住!一個60歲上下的阿姨租的,對外宣稱名義上的乾兒子,每天阿姨中午或是傍晚會過去,偶爾6-7點多回家踏出電梯,碰到他們離開」,讓其他網友看完驚呼「黃昏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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