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本月18日高雄市地政局將舉行今年第2次的抵費地標售,仍舊引起輿論爭議高雄市政府在「濫賣祖產發大財」,高雄市地政局發出新聞稿澄清,強調標售的抵費地非祖產。不過將高雄市標售土地汙名化是「賣祖產」的人,現在的韓市府也脫不了關係。
▲高雄市地政局本月18日將進行抵費地標售,再度被質疑是賣祖產。(圖/高雄市地政局提供)
高雄市地政局發出的新聞稿指出,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定期公開標售的抵費地,是重劃區地主依平均地權條例等法律規定,抵付重劃費用之土地,並不是所謂的「祖產」。新聞稿中強調,「抵費地依法應公開標售,以回收開發成本及作為新開發區的資金、如有盈餘,亦依規定增添開發區內外之巿政建設及挹注巿府財源使用,落實開發地利巿民共享。」
此外地政局也指出,因高雄市面積廣大,重劃區分布全巿各適合開發地區,抵費地的區位、面積大小不一,價格也因而不同,若單純以部分開發區抵費地標脫單價未達特定價格評論,難以彰顯區域行情的差異性。
過去高雄市地政局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曾表示,重劃區的重劃工程由市府先支出費用,開闢道路、下水道設備、公共建設等,並將地主的土地規劃為方正、臨路且價值高的建地,但地主分回的土地會比原本的少,扣除掉地主所持有的土地,其餘的就是所謂的「抵費地」,也就是作為委託政府辦理重劃的費用。政府藉由標售這些抵費地,回填已經支出的重劃工程費用,若有盈餘則繳納市庫。
簡單一句話,藉由重劃取得的土地原本是民眾的土地,是用來當作重劃工程費用給予市府,市府標售後補回已經支出的重劃費用,這些「抵費地」根本就不是祖產。
但年底市長選舉時因為名嘴批評前任市長陳菊賣祖產還債,當時的韓團隊也追打此議題,「標售抵費地」從政績變成汙點。不過即便去年罵錯了,今年還是很多人質疑抵費地標售是「賣祖產」,導致地政局必須出面澄清,然而始作俑者是誰再清楚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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