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提出的概念類似社會住宅。圖為林口世大運社會住宅。(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這世代流行著共享經濟,共享單車、共享機車這類名詞已經不陌生。一名網友好奇,這種共享概念是否也能套用在房屋身上,「要使用房屋,就支付使用費,空屋就由需要的人去使用」,如此一來,或許就有機會占領空屋、消滅屯房。
原PO在網路論壇《mobile01》表示,他想到的共享房屋概念是,出租房屋要在大門裝置刷卡設備,「日租金由政府依照房屋現值、區段行情公定價格」,每個人都會有一張點數卡,可以把薪資以點數的方式存入,要使用房屋就用這張卡來刷,「點數卡內點數耗盡,即強制遷出,如符合社會福利身分,由社會局另行安置。」至於共享和出租最大的差別在於,「空屋強制出租,使用費由政府律定,避免房東坐地喊價。」
▲台南社會住宅。(圖/記者陳建宇攝)
對於原PO的想法,大部分網友都認為不太可能實行,「強制共享大概只有獨裁社會可能實現。」「光憲法就可能有衝突了,為什麼人民要無條件的把自己的財產拿出來和別人共享,沒房子的人享受到了房子的使用權,但有房子的人得到什麼?」「理念好,執行難!」「你說的這個不就是強制開放空屋讓別人租,然後租金要便宜嗎?在民主社會不可能實現的。」
也有人提到,其實現有的社會住宅和日租套房就很類似共享房屋的概念,不過,並沒有想像中這麼好推行,「政府做房東,提供給民眾租屋,這就是社會住宅。」「不太可能…貪小便宜的人太多了,社會住宅是目前最佳方案,可惜推不太動。」「一堆非法旅宿、日租套房,就是你的概念啊。」
對此,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原PO這種想法在台灣很難實踐,畢竟政府沒辦法強制徵收空屋,屋主勢必也不願意看到自己權益受損,不過,目前的社會住宅就和原PO提的「共享房屋」有點像,成效也非常好,每次一開放名額大家都會瘋狂搶,可見大家由政府來當房東,租金確實能壓得比較低,但要實現共享房屋的概念實在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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