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電費用比自家高出3倍。(圖/翻攝自mobile01)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住在大樓的住戶每次收到電費帳單,除了要支付自家使用的電量,還得分擔一筆「公共電費」。一名網友最近收到這期帳單,自家的電費370元整,但「分攤公共電費」的項目高達1260元,整整高出了家用電3.4倍,讓他驚呼「無法理解公共電費這麼多!」
原PO在網路論壇《mobile01》表示,他住的是100多戶的新大樓,搬進來後第一次收到電費帳單,他才知道原來每一戶要分攤的公共電費這麼高,於是問網友,「這樣的電費合理嗎?」
▲社區內的空調照明等等都屬於公電範圍。(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一名當過社區第一屆委員的網友解釋,「通常新社區與台電的契約容量(電)會設定比較高」,社區可以自行向台電申請變更,當初他們把「經常契約容量」和「經常最高需量」兩項目調降後,現在的公用電費只剩下一半。
有網友提到,「感覺契約電量是個不平等條約耶,簽約又沒比較划算?用多少付多少啊!」其他人則回應,「不簽約的電費是很可怕的,你可以試試你家的度數用夏季電價的最高值算算看,至少是一般電費的二倍起跳。」「為了整體的供電配電平穩著想,避免跳電,對大用電戶實施契約電量是必要的措施。」
據了解,社區內的公設越多,相對地公用電費也會越高,電梯、健身房、會議室、冷氣、抽水馬達等等這些公共設施都屬於公電。有網友就分享幾項節省公電的方法,「可檢討大廳或其他公設各活動室空調的使用,各活動室可設使用的時間帶,使用完就得關閉,管理員要巡公設水電。」「公共空間、大廳限定冷氣開啟溫度時間,停車場改用led,燈管數量減半,深夜採用感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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