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不喜歡新家格局,好後悔!(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新店一名男網友在論壇《mobile01》透露,剛買下一間40年中古屋,前屋主長年住在國外,去年曾砸200萬重新裝修,其中基礎工程就花了80萬,「這房只過住1個多月,原本他們是裝修給小孩回來可以住,但小孩似乎不願回來只好賣掉。」
起初看房時,原PO狂搖頭認為,「室內風格及格局,我完全不喜歡,廚房設計很怪,沒有儲藏室,浴室有個超大下沉式浴缸,但我家完全不泡澡,再來是牆壁,地板的顏色與紋路都與個人喜好差非常多。」
經過一番討論後,原PO與老婆達成共識,「入手後,就全室拆掉重做,待裝修好搬入後,就把舊家賣掉,當時我老婆也同意。」如今,老婆想法180度逆轉,「她一看到屋主給的單據,花了200萬裝修就突然改說直接沿用」,讓他超傻眼。
老婆的想法也頗有道理,拚命洗腦原PO,「東西還是新的,拆掉很浪費,倒不如接手使用,重做都得花$$,但舊家有很多東西,若受限目前格局得遷就,不僅得丟掉一大堆,要不就是得全部擺在地上,這樣換房感覺很沒意義。」
不過,原PO對新房裝潢仍有偏見,「一同事建議先住一陣子看看,真不喜歡日後再全部打掉重做;另一同事說,房子不該遷就現有隔局,要弄就是搬入前就一次弄好,房子要住很久,等家具跟東西全部定位好後才覺得不好,屆時全部打掉拆掉都很麻煩,裝修期間還得找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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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心給建議!(圖/翻攝mobile01)
文章上線後,網友回應「有錢就拆,沒錢就用,還要想那麼多嗎?但如果你要借錢拆再裝新的,其實大家也都沒意見」、「有時候裝潢是來遮醜的,卸妝後才見真章,有找過驗屋公司後再交屋嗎?」、「不差錢就全部按自己意思重做,想省一點就花一點改一些地方,可以收納舊家東西。如果非必需,錢先省下來,住個5-10年,真的覺得舊了不堪用再一次大改也不錯。個人意見比較贊同你老婆的想法,持家好幫手」、「我也覺得買到投資客的房子,裝潢好的房子我也不敢買」。
對此,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認為,本身沒遇過,交屋才後悔裝潢的案例,畢竟不喜歡前屋主留下的格局,成交機率極低。他建議,買房切勿委曲求全或遷就於別人,否則事後要打掉裝潢再裝修,這筆錢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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