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妥手續,不回國也可以賣房子。(圖/業者提供)
記者林裕豐/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多國封閉國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非本國籍一律限制入境,所有入境者皆需居家檢疫14天,但如果人在國外,又要買賣房子怎麼辦,尤其搭乘飛機密閉空間有感染的風險,飛不飛都是為難,但其實人不用回國,也能辦理賣屋。
房屋買賣原則上是本人親自辦理,例外情形也可以授權辦理,新北市地政士公會主委鄭文在表示,人在海外需要多一道海外授權的程序,也就是所有權人必需親自到台灣的駐外使館,辦理海外授權書,再委託國內的親朋好友幫忙處理,不需要本人親自飛回國。
鄭文在說最近很多個案,所有權人在香港、日本甚至是美國,因為深怕長途的飛行染上「新冠肺炎」,所以都是用授權的方式處理。
不過,要特別注意,授權人指的是本人、被授權人指是在台的親朋好友,房地標示及權利範圍,要以土地及建物謄本的方式填寫正確,如果只寫房屋門牌未填土地標示,不能辦理過戶,會被地政事務要求補正,得重新再跑一趟駐外單位辦理。
▲買賣房屋可能是一般人一生中最大筆金額的交易。(圖/記者林裕豐攝)
除了用海外授權之產權移轉,也可以找合法的專業地政士,協助處理產權移轉,在台灣時先辦理印鑑證明,再將印鑑證明及印鑑章,交由在台灣的親朋好友代為管理,不過要記得在申請印鑑證明時,請戶政事務所承辦人在印鑑證明上,註明申請本份印鑑證明的用途,作為限制,以免產生爭議。
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襄理董家菱提醒,要注意按照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要作為土地登記申請使用的印鑑證明的有效期限為1年,買賣契約訂定之日、或被繼承人死亡之日等原因發生之日前1年內有效,畢竟買賣房屋可能是一般人一生中最大筆金額的交易,還是要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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