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糾紛常見「房客不搬家無法交屋」。(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買房子卻遇到賣家搬不了家,怎麼辦?一位網友在PTT表示,第一次買房就遇到奇事,對方因為沒錢搬走,導致現在屋內還有賣方的東西,讓他很傻眼,急得上網請益。對此,有人直言,「他在跟你要錢啦」。
原po在「home-sale」板發問寫道,「想不到第一次買房就遇到這麼奇葩的事,賣方因為積欠債務,所以導致沒錢搬家(叫貨車也是要錢嘛),但是我不能一直等他啊,土地所有權狀都拿到了欸,請問裡面的東西有說多久變成買家的嗎,然後我可以自行丟棄?或是拿去變賣?謝謝大家。」原po表示,買賣是有仲介,「但是仲介有點拖拉」。
網友們紛紛留言,「他在跟你要錢啦,不想走正規就給他3、5萬叫他走」、「等賣方跟所有繼承人死亡,你就可以自行處理了」、「寄存證信函」、「有仲介的話,看一下合約,約定的交屋日是什麼時候?勾選贈送的東西有哪些,他應該會寫很清楚要怎麼處理。」
一位網友則祭出一招,認為這樣反而要跟對方要錢,「延期交屋就開始跟他追討延期違約金,跟他要錢,他半夜就跑去做苦力搬光。不能給他錢,還要跟他討錢,延期交屋就一直跟他要錢,看他有多少錢可以給?而如果你交屋成功,房子裡還有他的東西,那個就要跑流程申請強制清空,要警察和書記官吧我有點忘了,在旁邊一樣一樣清點搬出來,比較麻煩。所以他沒搬走,你就拒絕交屋,並且跟他要違約金,沒搬走可以成為拒絕交屋的理由,跟漏水不具有拒絕交屋理由是不一樣的。你會不會是交屋日還沒到?這些都制式化流程,你遇到的問題,很多人都遇到過,就照規矩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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