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想找租屋處,但因為不是公務員,屋主拒絕出租房子。(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租屋族可以看房挑選想住的房子,那房東呢?一名女網友在臉書發文表示,她與有意出租房子的屋主聯繫,但對方卻在得知她與她的伴侶並非公務員身分之後,拒絕出租房屋。此文一出引發網友兩派論戰,有些人認為屋主的要求太過困難,有些人則建議附上薪資單證明有能力支付房租。
馬來西亞媒體星洲網報導,這名女子被屋主拒絕之後到臉書大吐苦水,稱對方確實有權利選擇房客,但如果所有屋主皆因「房客不是公務員」的理由,拒絕把房子出租,那麼私人公司的員工想要租房子討生活,該去哪裡呢?
女子發文之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並對屋主堅決只把房子租給公務員的狀況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不認同者這種做法的網友指出,「結婚(對象)要是公務員,貸款也要是公務員,現在連租個房間都要是公務員,這太難了吧?」
不過也有網友提到,「或許這名屋主曾與私人企業員工有過不愉快的經歷」,私人企業員工可提供6個月薪資單給屋主看,證明自身經濟能力,確保能夠支付租金且不拖欠。還有人說,可以理解屋主所述的理由,畢竟希望房客有穩定現金流,可長期租屋居住,「這就是屋主的權利,就接受現實,去找別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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