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價2年調整1次,影響的是民眾每年繳交的地價稅。(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日前台中市大動作宣布公告地價大減20.06%引發熱議,就連財政部也跳出來發表意見,但事實上公告地價早在去年底就已宣布,只不過因為時間接近申報優惠特別稅率的截止日期,才會又被拿出來討論,房仲專家表示,民眾若適用優惠特別稅率要在9月22日前申請,否則就必須等到隔年才適用。
日前台中今年公告地價減少20.06%的新聞炒得沸沸揚揚,許多人都在討論「還稅於民」,只是「公告地價」早在去年年底就已發布,而「公告現值」與「公告地價」不同之處則是「公告現值」每年調整,「公告地價」2年才調整1次。
不過此時再度討論起公告地價有其原因,就是要繳地價稅了,公告地價是計算地價稅的基準,中洲建設副總經理黃瀚霆表示,簡單來說,公告地價調漲的話,代表民眾所要繳的地價稅會增加,反之公告地價減少自然地價稅就會減少。以南部3縣市為例,今年高雄市的公告地價降低0.43%,台南市則是增加0.98%,屏東縣也增加了1.78%。
▲民眾買房若是自住用途,最好過戶之後就馬上去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圖/記者陳建宇攝)
而公告地價影響的地價稅繳納期間是每年11月,若是一般用地的稅率為10‰,不過有些特別稅率,包括自用住宅稅率為2‰,公共設施保留地稅率為6‰,信義房屋高雄行政中心專案經理陳祈佑提醒,民眾若適用優惠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要在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在當年度就適用,否則就必須隔年才適用,民眾要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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