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期款由男友付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就怕婚後撕破臉,財產房產到底該如何登記,才不會人財兩失?一名女網友表示,最近和男友討論到結婚的事情,男友家人會贊助100萬讓他們買房,再加上男友現有的存款,能夠付得了頭期款,但因為她才剛出社會兩年,身上還有學貸,頂多能幫忙分擔一半的房貸,因此疑惑「要登記男生名字,還是共同持有?」
女網友在Dcard上發文,跟男友有共識要走向紅毯另一端,最近討論到買房一事,「他家人是說會拿100萬來贊助我們,加上男友存款,夠付頭期款了」,但她才剛出社會兩年,沒有存款,且還有學貸要繳,爸媽也沒有要贊助的意思,「這樣女方沒有出任何錢的情況下,但會一起負擔未來房貸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名字登記在出頭期款的那方合理嗎,還是共同持有比較合理?」
對此,有網友表示,「誰出的多,當然就登記誰的」、「如果你覺得男方超級OK,絕對不會離婚就合理啊,只是如果離婚,妳會很慘而已」。但也有網友指出,有出錢就要登記,「有繳錢就要登記,不然一毛都不要出」、「如果你以後也會共同負擔房貸,記得每個月匯款要記錄清楚」、「我的話會建議共同持有當一個保障,貸款的部分要繳納,一定用匯款的方式,留下金流的紀錄」。
另外,也有人提到情侶婚前買房,比婚後買房還要麻煩,真的要想清楚,最好的方法就是「共同持有」,並且在合約上備註各自出錢的比例,若是之後吵架分手,也較有保障,「持有比例是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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