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被飯店要求簽費用同意書。資料照,與本文無關。(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近期有不少民眾遭匡列隔離,被要求自費入住防疫旅館,指揮官陳時中對此表示,去年12月14日至今年2月18日被匡列接觸者,且經縣市政府安排至防疫旅館居隔,中央將全額支應。然而就有網友爆料,有屏東民眾入住防疫旅館後,被要求簽同意書,同意費用由縣政府「先行代為支付」,讓人不禁擔心是否仍要自費。
【2/21 12:59更新】
屏東縣政府對此回應,「縣府方面承認切結書確實有疏失,要大家暫時不要簽,即使簽了也不用擔心,因為屏縣政府說是週五政策後時間差,所以剛剛屏東縣政府有打電話給鮪魚飯店,說匡列案都會按中央指示處理。」
詳細報導:入住防疫旅館「清償同意書」曝光 蘇震清:屏東縣政府坦承有疏失
這名網友在PTT的Gossiping板上,以「屏東縣府要求簽防疫旅館費用同意書」為題發文,提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明明已經說民眾被匡列隔離不必負擔住宿費用,結果卻有被隔離的民眾在退房時,被旅館要求簽「居家隔離補助及防疫補償金支付入住防疫旅館費用同意書」。
同意書內容指出,「本人同意由屏東縣政府先行代為支付,並將所申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期間防疫補償金及居家隔離入住防疫旅館補助費用,用以支付防疫旅館住宿費。如仍有不足部分,本人負清償責任。」
▲同意書內容。(圖/翻攝自PTT)
原PO看到同意書後,提出3點質疑。第一,「代為支付」這4個字是否代表簽下同意書後,等同於民眾先向縣府借錢,事後還要再自費?第二,同意將「防疫補償金」用以支付旅館費用,不也是變相自費嗎?第三,同意相關補助不足以支付時,願負清償責任,不就代表差額需要自費?
對此,原PO實在不解,中央已經說符合資格者能全額公費,為什麼現在卻像是和縣府借錢?如果簽下同意書,是否一切代表都是自願的?他也補充道,照片是飯店透過LINE傳給即將解隔離的民眾的,要求民眾退房當天簽。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不簽會怎樣?不准走嗎」、「中央都說了,誰送誰出錢啊」、「同意書喔,那我不同意不用簽了對吧」、「補助用來支付?虧屏東想得到」、「終究還是要自費的」。不過,也有些網友質疑,「沒有日期誰知道是新的還舊的」、「阿中說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只有到2/18吧」。
▲新冠疫情隔離補助原則。(圖/指揮中心提供)
對此,原PO也回應,當事人是正在隔離中的舊案,「適用中央所宣布的公費範圍內(2/18前)。」雖然照片上沒有日期,不過民眾都有將飯店的對話紀錄存證起來。
本站曾報導《今起隔離硬送檢疫旅館「地方須買單」 民眾自挑旅宿要全自費》,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去年12月14日至2月18日被匡列接觸者,經縣市政府安排至防疫旅館居隔者,中央全額支應,估計有約6000人可以拿回隔離費用。
陳時中強調,過年期間因為不方便、不周全才送防疫旅館,以下3種情況不收費,第一,居家隔離以在家一人一室為原則,這不用錢;第二,家內狀況不符隔離需求,送集中檢疫所,若依照辦法條件收案也是不收費用;第三,群聚案件經評估列專案,就送至集中檢疫所者,此也不收費用。另外,如果地方政府諸多理由、執意送防疫旅館,認為這樣對市民較好,費用則由地方政府支付;但若個人想住更好的飯店,因為是自己的選擇,則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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