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建商取得土地難度愈來愈高,業者大嘆難以生存。(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自從政府開啟打房措施後,建商除跟銀行的土融、建融可能貸不到外,就算貸到了,還要限期開發,否則銀貸成數將會減少,小型建商取得土地難度大幅提高,近期更有小建商欲收購土地卻卡在最後一位地主動用「優先承購權」,導致買地前功盡棄,直呼「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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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去年開始政府就推出一系列的「打炒房」政策,美其名是說要遏止炒房的歪風,但實際上受到重傷的卻是中、小型建商,今年初先是要求建商在購地後的18個月內要限期開發,否則將加碼計息或收回貸款,緊接著3月中,土銀無預警宣布暫停承接土、建融新案,讓小建商大嘆要借錢買地好難。
▲官股銀行無預警暫停承接土、建融新案,讓中、小型建商相當錯愕。(圖/記者陳建宇攝)
有鑑於此,部份小型建商開始轉往整合收購私人土地,不過也是困難重重,一位建商就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原本鎖定一塊有24人共同持有的土地,已經和其中23位地主談妥,以每坪100萬元的價格收購,但最後一位地主要求要每坪120萬元才願意出售,沒有談成的狀況下,最後這位地主竟找來合夥人,以「共有人具備優先承購權」的身份,反而將所有土地買下,導致這家小建商前功盡棄。
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常務理事謝志明表示,這其實就是《土地法》第34條之1,為避免共同持有的土地遭到少數人把持,導致土地遭到賤價出售的法條,欲收購土地的人必須寄出存證信函,土地的共同持有人可在15天內以同一價格、同一條件優先承購該土地,堪稱是「帝王條款」。
謝志明指出,若要收購所有權人眾多的土地有2個條件,第一種是「人地都過半」,以上面建商的案例來說,同意收購的人數必須至少13人,土地面積則必須至少13/24,另外一種條件則是土地面積超過2/3,則不管人數為何都可以收購。
只不過若面臨《土地法》34之1條的帝王條款,共同持有者還是具有優先承購權利,建商也只能敗下陣來,這也讓許多小建商大呼無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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