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稱被迫幫房東餵鳥。(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外電報導
紐西蘭奧克蘭(Auckland)一名房客,因為被要求餵食房東的10隻鳳頭鸚鵡和其他寵物,覺得自己竟像是房東的僕人,身心受創的他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2名房東被判決不須因此賠償,但卻因為非法闖入該房客家中等離譜行徑,反而被法院另判,必須賠償租客總計約5000元紐西蘭元(約新台幣9.8萬元)。
紐西蘭媒體《Stuff》報導,該名房客告訴租賃委員會,他被迫在房東放假出遊期間,幫房東照顧10隻鳳頭鸚鵡、20至30隻金魚和一隻狗,「每次我餵食這些動物時,我感覺就像房東底下的其中一名僕人,努力工作以換取免費住宿,但明明我都已經付了租金。」他還說房東威脅,如果不從就要被逐出租屋處。
2名房東名字都叫孫惠新(Huixin Sun,音譯),他們證實確實飼養這些寵物,但他們反駁照顧牠們並不是什麼困難的事,而且從來就沒有拿驅逐威脅房客。
房客要求房東必須為他的勞力支付6016元紐西蘭元(約新台幣11.8萬元),但裁判官羅博基(Robert Kee)駁回該項要求,除了索賠時間離事發期間過久,他也不認為照顧這些寵物是多困難的事,尤其是附近的鄰居經常會因其中一家出遊,就互助照顧寵物,因此判免賠。
不過房客還說,房東在他不在家而且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闖入家中。一天上午房客留下鑰匙,讓房東和水電工能開門一起進到屋內進行修繕,下午房客必須去上班,於是拿走鑰匙。然而房東卻在此時用自己的鑰匙打開了房客的家門,逕自和水電工進入屋內。
房客發現後立刻和房東爭論,進而報警處理。因為隱私受到侵犯,房客感覺人身受到威脅,因為不知何時會有人闖入家裡,開始在枕頭底下藏一把刀,之後更因壓力確診精神崩潰、妄想,而住要原因都是因為生活在高壓和缺乏休息的環境下。
羅博基綜合考量下,判處房東須賠償3000紐西蘭元(約新台幣5.9萬元)賠償精神損失,此外沒換煙霧警報器、欠繳保證金、未經允許擅闖司宅、水管欠修漏水等,加總須賠償5550紐西蘭元(約新台幣11萬元)。不過房客也因造成牆壁、地毯及遙控器等損壞,必須賠償近500紐西蘭元(約新台幣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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