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卻有網友在桃園青埔看房時,遇到房仲未揭露社區凶宅。(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賴志昶/綜合報導
近期有網友看房時,發覺房仲未揭露社區曾發生憾事,還以市價開價,爆氣發問「這樣合法嗎?」專家認為,依法是專屬空間內發生非自然死亡才會被定義為凶宅,若民眾相當在意此類事情,選擇大型仲介品牌才會免於這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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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友於Ptt的home-sale板發文稱,最近想在青埔落葉生根,聽到A18周邊某成屋建案價格沒特別優勢,地點也不錯,原本準備下斡旋,但問另一友人後,才覺得不太對勁,之後搜尋一查才發現該社區曾發生「台版柬埔寨案命案」,但因為此案開價與周圍市價差不多,「在不清楚青埔生態前,真的很容易被拐到…想問問房仲這樣真的是合法的嗎?」
對此,有網友認為,「也太誇張…不用這樣做生意吧!」不過,也有網友指出,「法定上這樣不算凶宅喔,所以他沒有揭露的義務」、「照規則來呀,該間出事才要說,不然同一條路上的算不算。」
▼一位網友近期於Ptt上發文說,在青埔看房時,發現房仲未告知社區曾發生憾事。(圖/翻攝自Ptt)
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指出,凶宅的定義在於專屬空間內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像是輕生起意於該專屬空間,像該案例不容易確認是在哪一戶別的話,確實很難有所規範,但如果之後確實因此讓屋主有利益受損,或身心上的傷害,倒也不見得提不起訴訟,只是要看到時候法官的判決準則。
陳炳辰另也說明,不少仲介人員鑒於目前相關資訊透明,易於查知,也為免於事後糾紛,就算並非銷售戶別發生事故,亦會告知社區大樓有此情事,甚至發生年代久遠還是附錄在屋況說明書中,選擇較謹慎的大型仲介品牌也有機會免於這類風險。
中信房屋新莊副都心加盟店店長林家民認為,此案依法來說,若非事發地的物件交易,房仲確實沒必要特別提到社區曾發生某案件,畢竟買賣雙方立場不同,賣方追求成交,不會主動把缺點曝光影響交易。
林家民建議,買方在看房時,本身應做好功課,多了解周邊鄰里現況,最簡單就是透過網路資訊搜尋。如對此類事故特別在意,在委任房仲時也可額外說明,相信主動提問仲介後,對方也無隱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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