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新莊新北大道「麥當勞」在網上掀起熱議,麥當勞LOGO中看似卡上了一個大大的「當」字,景象特殊,讓許多網友發揮創意神回覆。律師表示,本個案只是會心一笑的借位圖,但仍提醒不得蓄意將他人商標模仿和改作,過去像CHANEL「掉漆雙C」、LV「MOB」案都判定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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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新北大道麥當勞近日在網路上掀起熱議 。(圖/記者項瀚攝)
近日一張麥當勞的看板照引發熱議,照片中麥當勞LOGO中看似卡上了一個大大的「當」字,景象特殊有趣,短短2天就吸引上萬名網友按讚,紛紛留言提到「真正的麥當當」、「當鋪貼心附設得來速車道」、「薯條額度有增加嗎」、「這logo超像五燈獎」。
▲麥當勞LOGO中看似卡上了一個大大的「當」字 。(圖/翻攝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
實地了解,這間麥當勞位於新莊新北大道七段、丹鳳國小對面,網上熱議的照片只是「借位」,事實上麥當勞與當舖是隔壁鄰居,但都安置凸出看板,在特定角度下就會有所重疊,不過要拍出無違和的重疊角度,實在相當困難。
▲要拍出無違和的重疊角度,實在相當困難 。(圖/記者項瀚攝)
廣告業者指出,部分連鎖或加盟商家,會傾向設置同一種廣告看板,像是獨棟式的麥當勞,基本上除了「橫面」建築物本體上的大LOGO,也會在人行道位置安設一根廣告招牌,針對「縱面」車潮曝光,本次熱議的新莊分店就是如此。
而當舖業者在廣告看板上也特性,即使非營業時間,店外招牌的霓虹燈大多不關閉,尤其是在路燈不多的區段。此外,若店面環境允許,也會在「縱面」增加曝光,本次熱議的當舖除了經典的「當」字Logo,還有直式跑馬燈。
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表示,商標權的使用、改作權利,屬於商標登記權利人,本次個案只是會心一笑的借位,但若真有業者將他人商標擅自改作,除有民事賠償責任,也可能構成《商標法》第95條刑事責任,並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周念暉指出,將他人著名商標加以模仿、改作,從而達到諷刺、揶揄、嘲弄、批判、娛樂效果,稱之為「戲謔仿作(parody)」,仍然可能被認定為侵害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例如,「CHANEL雙C」改成 「掉漆雙C」案、仿作「LV」圖樣的「MOB」案,在我國法院判決都認為構成違法的商標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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