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抱怨自家的管理員遭團購主住戶要求協助處理團購包裹,導致工作量大增。(圖/CFP)
記者陳致平/台北報導
消費習慣變化迅速,現團購模式興起,不少人也會自己開團當團購主賺點業外快,不過有網友抱怨,自家社區有團購主住戶利用身分,擅自請物業管理員處理包裹,由於包裹數量過大,讓管理員分身乏術,變相成為該名住戶的「私人秘書」。抱怨文發布後,隨即在社團引發熱烈討論。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林口大家庭LinKou-Family》抱怨,「林口都是新大樓,所以社區的團購都非常踴躍也讓物業非常疲憊。我的社區就像水果行一樣,常常都有團購主團購一堆水果,卻是由物業代為發放,導致物業人員一直離職」。原Po說明自己社區的狀況後,發問道「不知道大家的社區是如何處理團購的?」
原PO表示,「自己居住的社區團購的程度被其他人嘲笑是菜市場,物業人員更是像極了團購主的私人秘書」,難怪一堆優秀的物業人員都接連離職。
對於這樣的社區亂象,不少網友都格外有共鳴,有人表示,「不只發放,還要代收現金,每份金額還不同」、「我們的管理員在幫團購的人收錢,團購的東西還要找個地方放、也要替團主登記那些人來領」、「還有更誇張的!住戶團購要秘書幫住戶分好!重點還不給袋子,社區秘書整天找塑膠袋」。
▲不少網友分享自家社區的誇張案例,甚至有社區秘書要協助團購主分裝、代收現金。(示意圖/CFP)
不過,也有網友提出解方應對,「物業上班時間屬於整個社區,不是團購主私人員工;管理室屬於公共財,不是團購私人倉庫」、「社區總有貪小便宜的住戶,有賴全體住戶共同出聲」、「訂立規範:一般包裹一次超過10件以上,物流公司送貨到社區團購主或代購必須馬上下樓處理,物業公司不代為簽收」。
也有人建議,「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出,明定社區規約,杜絕住戶濫用物業管理人員的行為」, 因社區「規約」是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了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訂的書面公約,公寓、大廈全體住戶都應遵守。
此外,也有人認為團購主若屢勸不聽就檢舉,「幫忙分貨與代收款屬於私人營利事項,團購主再有不合理要求就拍存照片,去國稅局檢舉有營利且逃稅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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