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租金補貼政策大幅減輕民眾租屋負擔。(圖/ETtoday資料照)
文/中央社
內政部表示,民國112年度擴大租金補貼申請數逾51萬件,加上包租代管的8萬餘件,合計已取得60萬件租賃契約;以109年普查顯示,全國約有87.6萬租賃家戶,政府已掌握約2/3租賃市場資訊。
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指出,據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顯示,全國約有87.6萬租賃家戶,但租賃屬民間契約行為,政府除為納管不動產經紀業者,明定仲介業需對案件進行登錄外,對於其他租屋契約內容、居住品質等則較難掌握。
內政部說,行政院為減輕租屋家庭負擔,111年通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並從當年7月1日受理申請,截至111年底逾27萬戶受惠;112年7月底再次開放申請,截至11月21日已逾51萬件申請,加上包租代管截至今年10月底已媒合8.6萬件,總計約60萬件租約。
內政部表示,因各項補貼政策措施逐年增加,有效租賃契約的掌握也逐年成長,111年底共有40.8萬件,其中租金補貼33.9萬件最多,其次包租代管4.9萬件、租賃實價登錄2.0萬件,掌握數量較109年底約增15萬件、增加58.0%。
內政部指出,觀察111年底有效契約的房客,按性別分女性占56.2%、男性占43.8%;房客年齡以40到49歲族群占22.8%最多,其次分別為未滿30歲者占20.6%及30到39歲者占19.5%。
補貼政策效果部分,內政部說,111年底租金補貼率(補貼金額占租金比率)中位數為48.0%,代表全國一半以上受補貼家戶,租金負擔減少程度超過48.0%,顯示租金補貼政策大幅減輕民眾租屋負擔。
若以區域別來看,直轄市租金補貼率中位數為45.8%,略低於全國租金補貼比率48.0%,台南市、高雄市租金補貼比率中位數為52.8%,其次為桃園市50.0%,租金補貼比率都超過一半;非直轄市租金補貼比率中位數為51.2%,租金補貼程度較全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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