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想要買房租給別人。(示意圖/CFP)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買房除了要存頭期款,每個月還要繳房貸,讓不少人不敢輕易下手。但一名網友想到,買房後可以先租給別人,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之後用收到的租金來繳房租和房貸,算起來似乎很划算,好奇大家會這麼做嗎?但不少人看了直搖頭,「遇到可惡的房客,後續整修花更多」、「買新房還要住二手的?」
原PO在PTT發文分享計畫,打算先買一間3房2廳,然後出租給別人,每月收2.3萬元租金,接著趁小孩剛出生,先去租一間一個月1.5萬元的1房1廳,等到小孩3歲之後再搬回3房2廳,而這段時間可以用房客的租金來幫忙繳房租和房貸。
原PO也試算,如果純看租金的話,房客繳的2.3萬租金剛好可以付他的房租1.5萬,還會剩下8千元,這些錢再拿來補貼房貸,順利的話,3年算下來有28萬多元,似乎不無小補,但也想知道大家的看法,於是發文「換作你們會選擇這樣做嗎?」
▲原PO想靠租客幫忙繳房貸。(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但不少人看到都搖頭,「搬家裝潢電器成本不用算嗎?可以考慮分租空房」、「計畫、變化,永遠都是未知函數哦」、「你是不是還沒有小孩?0-3歲東西超多,比3歲以上還需要空間欸,怎麼可能租套房」、「不會啊,因為有小孩後東西很多,很難搬家,搬家也要搬家費用」、「不會,整理房子搬家勞身勞心又花錢,才差28萬不如早享受」。
還有網友指出,如果遇到雷房客恐得不償失,「新房出租三年收回來,28萬拿去貼整理差不多,房客會好好愛惜你的新房嗎」、「我老家別墅租人被敲到咪咪冒冒,收回來也沒辦法自住,租金還不夠繳稅、重新維修」、「自己新買的房子得先讓租客摧殘幾年後,自己才能入住,你都沒想過這種損失要算誰的?」「租到爛房客,收回後要整修的錢很可觀」、「不會,尤其是你只有一間,租房遇到爛房客,你的屋子就是活該被糟蹋」、「租客品質難控制,風險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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