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圖/記者劉維榛攝,下同)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租屋期間如果遇到問題,通常都會找上房東處理。一名網友就說,剛住進租屋處時就發現冷氣不冷,經常要找房東處理,但還是常常出狀況。後來房東就說,如果要換冷氣,每個月要多貼500元,換算下來一年要多6000元,讓他很傻眼,好奇問這樣合理嗎?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租屋處是沒有對外窗的5坪小套房,有附分離式冷氣,押金一個月、租金每月7500元,3月才剛續約,電費一度4.5元。不過入住後一直有一個問題,就是冷氣常常不冷,經常需要補冷媒,近日他又發現冷氣不涼,只好又請房東找冷氣師傅來補冷媒。
這次他下班剛好聽到冷氣師傅和房東的對話,提到「冷氣問題在冷媒會持續漏,所以只能一直補」,他心想一直找人補冷媒也要成本,於是提議換新的冷氣,還能節省電費支出。沒想到房東卻問,「若換新的,你願意每個月貼500元嗎?」
原PO聽到後傻眼,因為換算下來,一年要多貼6000元,雖然知道換一台冷氣不便宜,但他還是想問,「房東這樣要求貼錢,才能給我正常不會壞的冷氣,算合理嗎?」也列出3個想法,不知道哪個比較好?
一,繼續用舊的,冷媒漏掉了就請她叫人來補,明年不續約
二,貼錢,但就增加支出
三,認賠殺出,找到好的房子就搬走,押金賠給她
網友看法不一,但多數人都不認同多貼錢,「不合理,這不是人為損壞,不應該要求你補貼,如果按照房東的邏輯,當初說好有附冷氣,但吹了發現不冷又不換新,那是不是也可以商量房租調降?」「完全不考慮2,師傅已證實非人為毀損,那麼按租契走、應該是房東全責自付,除非你們的租契沒寫到這些、當初也沒談到這些」、「一,維持冷氣可用性是她的義務」。
也有人建議,「一直想辦法麻煩她,然後打死不要出那個6000給她,寧可自己買好一點的其他水冷扇之類的」、「沒有正常不正常,就要談判,一直報修報到房東太太自己受不了,或是跟她說一直沒辦法正常使用,跟她要求要租金折扣,每次都讓她去修,也是損害你的使用權」、「請她一直來換冷媒,撐到合約到再搬走,畢竟常常補也不用一個禮拜補一次,有冷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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