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要求修繕冷氣,卻被房東「情勒」。(示意圖/路透)
記者陳香菱/綜合報導
租屋處電器有問題,應該找誰處理?一名網友發現室內冷氣壞掉,要求房東找人修理,卻被回覆「你要自己請人維修」。他直接搬出租賃契約,房東卻表示「當我運氣好抽到大獎吧」。
原PO表示,他於2024年1月開始承租,當初交屋時幾乎是空屋,只有冷氣和熱水器是房東提供的家電。冷氣卻在使用幾個月後就壞掉,要求修理時,卻被房東「各種情勒」。
房東認為,家電雖然已使用十幾年,但「現在是你在使用」,所以需要自己消化費用。網友立刻貼上租賃契約,當中有明確提到,「因自然損壞有修繕必要時,需由甲方負責修繕」。
事後,房東傳了長達25分鐘的語音訊息,表示自己平時都省吃儉用,每個月需要繳很多稅金,「你如果認為應該我負責,我就照你的『應該』吧,算了,當我運氣好抽籤抽到大獎吧」。
網友指出,房東之前就會要求他提早繳房租,還加上「不方便也沒關係,我忍一忍就好了」,對他「情勒到不行」。
有相同經歷的人紛紛回應,「爛房東的SOP,每次都推卸修繕責任」、「爛房東最大的特點就是愛裝窮」、「房東就是這樣,只想最低成本付出,然後賺得盆滿缽滿」、「我之前冰箱壞掉,房東說修理費要AA」。
依照《民法》第423條的規定,出租人(房東)應該在租賃期間保持出租物品的使用狀態,使承租人可以依合約的約定合理使用。《民法》第429條也規定,租賃物的修繕責任,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應由出租人負擔。所以,原則上出租房屋的修繕責任,通常由「房東負責」,但租客在簽約前要看清楚契約內容,避免事後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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