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一名單親媽媽透露,15年前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如今女兒竟把房子過戶給渣男,後來兩人更分手了,讓她不知如何是好。對此,律師蘇家宏直言,這個問題很麻煩,建議父母別太早把房子給孩子,最好用信託的方式,等合適的時機再給他們。
蘇家宏日前在粉專分享案例,有位單親媽媽為了女兒的未來著想,15年前就把房子登記在女兒名下,結果女兒竟把房產過戶給渣男,重點是後來兩人分手,房子直接變成外人的。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蘇家宏直言,這個問題很麻煩,如果女兒只是單純給別人(贈與)的話,那就有可能拿不回來;但若他們論及婚嫁,甚至已經訂完婚,才把房子過給他,這個情況下就可以說,「我們因為沒有結婚,婚約撤銷了,所以要把給他的房子拿回來。」
最後,他也苦口婆心表示,「千萬別太早把房子給你的孩子,孩子的想法跟你不一樣,等到吃虧的時候就來不及了,為了保護你的孩子,不妨將房產先放在自己名下,這樣比較安全,若真的想提前給他,或本就是以孩子的名義買房,可以用信託的方法,讓父母當管理人,等適當的時間再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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